在3月15日下午舉行的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新聞發布會上,市發改委說,本市決定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用氣成本,進一步支持本市企業復工復產復市。電網企業在計收電費時,統一按照原有到戶電價水平的95%進行電費結算,即電費降5%,政策從2月1日執行至6月30日;降氣價政策分兩個階段實施:旺季期間(2月22日至3月31日),一般非居民用戶天然氣銷售價格降低10%。淡季期間(4月1日至6月30日),一般非居民用戶天然氣銷售價格降低5%
此次政策惠及面廣、降價力度大,兩項階段性降價政策可降低相關企業用電、用氣成本近20億元。
一是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價格政策。政策惠及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的所有一般工商業、大工業用戶,受益電力用戶約75萬戶。電網企業在計收電費的時候,統一對這些電力用戶按照原有到戶電價水平的95%進行電費結算,即電費降5%,這個政策從2月1日執行至6月30日。
二是實施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2020年2月7日到6月30日,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的企業,放寬容量電費計費方式變更周期和減容期限;為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放寬實際最大用量的限制;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醫療場所等用電,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
三是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戶用氣成本。政策惠及本市所有非居民用戶(受益天然氣用戶約13萬戶)。在全額傳導上游降價空間的基礎上,加大了本市降價力度。降氣價政策分兩個階段實施:旺季期間(2020年2月22日至3月31日),一般非居民用戶天然氣銷售價格降低10%。淡季期間(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一般非居民用戶天然氣銷售價格降低5%。其他非居民用戶如實行季節性價格政策的,天然氣銷售價格也根據淡、旺季進行不同程度的降價。
除此之外,本市將免收疫情防控相關企業電力業擴工程費用,2020年2月1日到6月30日,對涉及疫情防控的醫療單位、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等申請新裝、增容和變更用電,免收業擴工程費用。上海市電力公司、上海燃氣有限公司開通防疫保障企業服務綠色通道,全力確保供電、供氣,優化提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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