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本報訊(記者于杰)歷經一年調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383萬元的央視大火案即將進入開庭審理階段,包括央視新臺址建設辦公室前主任徐威在內的首批23名嫌疑人近日被公訴,他們均被控危險物品肇事罪。據了解,徐威等23人由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其中央視有7人,此次主要是針對央視新址辦違規燃放煙花問題。
本報訊 (記者于杰) 歷經一年調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383萬元的央視大火案即將進入開庭審理階段,包括央視新臺址建設辦公室前主任徐威在內的首批23名嫌疑人近日被公訴,他們均被控危險物品肇事罪。
據了解,徐威等23人由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其中央視有7人,此次主要是針對央視新址辦違規燃放煙花問題。此前媒體報道,檢方初步調查時認定,2008年12月,徐威在未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情況下,擅自決定于元宵節組織員工會餐,并在央視新址施工區內燃放煙花。北京大新恒太傳媒公司總經理沙鵬受徐威委托聯系煙花燃放事宜后,即與清華同方政務系統科技公司副總經理李小華、瀏陽市三湘煙花制造公司股東劉發國等人共同決定,由三湘公司提供禮花彈、80個組合禮花、516個單發花束及19組架子煙花,并負責燃放。去年2月7日凌晨,劉發國等人將煙花運送進央視新臺址工地。
去年2月9日晚8點,在新址辦員工會餐結束后,徐威在央視新址A、B座樓間的燃放地點,將燃放人員為他準備的火炬形點火器交給新址辦副主任王世榮,后王世榮點燃煙花。禮花煙火落至配樓頂部,引燃可燃材料,導致火災。
據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央視大火案兩次退回補充偵查,檢方初步認定的內容可能會隨著調查的深入有變動,因此最終檢方提起的公訴意見書對其中細節會有修正。
記者昨天致電徐威的辯護律師高子程,高子程說他并未收到來自司法機關有關徐威被公訴的通知,他也不了解公訴意見書內容。高子程在春節前探望了徐威一次,“(徐威)精神狀態良好”。
據悉,除徐威等23人被控危險物品肇事罪外,還有多人分別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和瀆職罪等,他們也將于近日陸續被公訴。
■釋疑
為何不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公訴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刑法專家曲新久告訴記者,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而央視大火不是在生產、作業中引發的事故,火災是在非法燃放煙花,進行元宵節娛樂中發生的火災,符合危險物品肇事罪構成條件,所以會以此罪公訴。
為何不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公訴
曲新久解釋,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就央視大火燃放煙花引發火災這一事實看,大火由徐威等人非法存儲、運輸、使用禁止燃放的禮花彈等行為引起,而不是在工程建設中降低工程質量標準引起。
為何未參與燃放被控危險物品肇事罪
在央視大火一案中,唐智勇等多人并未參與燃放,仍被控危險物品肇事罪。曲新久解釋,危險物品肇事罪是指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由于過失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在處罰上,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嫌疑人如果明知禮花彈等是禁止非法燃放的,仍然提供便利,那么就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而據媒體報道,唐智勇是在未見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情況下,由瀏陽市運送煙花至河北永清縣煙花公司倉庫。劉桂蘭明知其經營的倉庫只能儲存C級煙花爆竹種類,卻仍為三湘公司儲存A級煙花爆竹。
■央視大火案進程
2009年2月9日
在建的央視新臺址園區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1名消防隊員犧牲,6名消防隊員和2名施工人員受傷。北京市消防局次日通報,火災系業主單位違法燃放煙花造成。
2009年2月12日
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發布消息,因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央視新臺址建設工程辦公室主任徐威等12人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2009年3月
據媒體報道,徐威等12名嫌疑人被檢方批捕。
2009年4月初
經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決定,由監察部、國家安監總局、審計署、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廣電總局等八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央視大火展開調查。
2009年12月20日
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披露,央視大樓火災事故調查已經結束。
2010年2月10日
國務院通報央視新臺址火災處理結果,國務院對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央視大火案的調查處理報告作出批復,認定央視大火為責任事故,71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其中,中央電視臺副總工程師、央視新址辦主任徐威,央視新址辦副主任王世榮,央視國金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高宏等44名事故責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7名事故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給予時任中央電視臺臺長趙化勇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中央電視臺副臺長、中央電視臺新臺址建設工程業主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李曉明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對中央電視臺新臺址建設工程辦公室罰款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