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房屋裝修糾紛
發布時間:2009-12-16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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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買房是一生中最大的置業,為了圓一個家的夢想,購房后的業主都希望請價廉質優的裝修公司對居室進行滿意的裝修。但由于裝修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裝修公司不講誠信或由于業主自身原因,造成的裝修糾紛頻頻發生,其中無效合同占了相當大比例,以次充好的裝修欺詐也比較普遍。由于目前缺乏對裝修房的質量認定評估標準和相應的法律法規,所以一旦出現問題,業主和開發商各執一詞,難以解決。
買房是一生中最大的置業,為了圓一個家的夢想,購房后的業主都希望請價廉質優的裝修公司對居室進行滿意的裝修。但由于裝修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裝修公司不講誠信或由于業主自身原因,造成的裝修糾紛頻頻發生,其中無效合同占了相當大比例,以次充好的裝修欺詐也比較普遍。由于目前缺乏對裝修房的質量認定評估標準和相應的法律法規,所以一旦出現問題,業主和開發商各執一詞,難以解決。為避免糾紛的發生,我們建議廣大的業主在簽訂裝修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業主在裝修合同中應約定合同的具體目的。
合同目的對于確定雙方是否履行合同起著很重要的作用,任何一方未達到合同目的,另一方就有未盡合同義務之嫌。尤其是裝修合同,業主的主義務是付款,裝修公司的合同義務細分起來非常多,不可能一一在合同中約定,所以就需要把合同目的明確下來。裝修合同的目的本來應該是很明確的事情,但如果不事先寫明,在出了糾紛之后,裝修公司往往就會推三阻四。明確了合同目的,業主合理的要求就不用再費一番口舌了。
二、裝修房屋一定要請有相關資質的正規裝修公司。
業主可在裝修合同中約定裝修公司應出示工商營業執照及其他從事裝修需要具備的資格證書,并向業主指明其經營范圍中具有“承攬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一項,若其不具有其中任何一項相關資質或者在簽訂合同前未向業主出示,業主得知后向裝修公司提出的,裝修公司應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并且業主有權要求解除合同。這樣可以避免因裝修公司無資質而導致合同無效給雙方造成損失。
三、在裝修合同中,對裝修的工期、材料、標準、工藝造成隱患應如何賠償等問題一定要有詳細約定。
找到了理想的裝飾企業,沒有出現質量問題、工藝問題、材料質量等問題,甚至他們提前完工,為你節省了時間,也沒有偷換材料之事發生,當然你物有所值,如沐春風般地踏入新居了。
但并非所有的人都是那么幸運,你有可能碰到拖延工期、偷換材料、工藝造成隱患等等的問題,那你怎么辦呢?一方面,你去找裝飾企業合理調解,如果能調解好的話,你運氣也不算太差,然而,不能調解呢?你會選擇啞口無言。獨自承受嗎?我想最終你還是會選擇法律維權。但是房屋裝修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需要進行審價、鑒定或評估,審理周期長,費用也很大,另外買的沒有賣的精,業主一般都不具備專業的裝修知識,所以對裝修的很多環節無法監督。為避免房屋裝修糾紛,節約訴訟成本,我認為廣大業主們應在裝修合同中對這一內容作出清楚約定實為上策。
四、確認工程款及付款方式,并索要收據或發票。
一旦發生爭議,也有據可查、有約可依。工程款及付款方式是裝修合同最重要的條款之一。按照通常的付款方式,往往工程還沒有結束,裝修費用已經基本付清,這樣不利于督促裝修公司盡職盡責地干好后面的施工項目。在很多情況下,業主一旦與裝修公司簽了合同,交了預付款,就很難再解除合同。有鑒于此,建議廣大業主通過以下條款對該情況進行約定:設計方案完成、裝修總金額確定后,交納施工及材料費用的30%;裝修木工、水工活全部完成后,交納施工及材料費用的30%;裝修工作全部完成,驗收合格后,交納施工及材料費用的40%。這樣可以有效的督促裝修公司認真完成自己的裝修職責。即使合同以后不能繼續履行,業主所受損失也不會太大。
五、工程完工后應及時驗收,一旦發生質量糾紛,應及時起訴,千萬不能擅自入住,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我們認為房屋能夠居住的,可以交接入住,但不能擅自入住,必須在交接單上注明簽收房屋不等于承認和接受裝修質量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仍然可以就裝修公司的違約行為及裝修不合格之處要求賠償損失。業主在房屋裝修質量未達到的情況下的入住行為,只是考慮到業主如果不入住,需要另行租房居住,將會加大裝修公司的賠償額,所以入住的目的是為了避免雙方損失擴大,并不是認可裝修公司的裝修完全符合標準。裝修是否符合標準應當以書面的交接驗收單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