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合同編號上海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使用說明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參照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合同編號
上海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
(2006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參照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二、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是居民較大的一筆一次性消費,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合同履約期長。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簽訂合同時應慎重,力求內容具體、全面、嚴密,正確選擇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選擇項條款。
三、簽訂合同前發包人(甲方)要驗看承包人(乙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企業資質證書。與分公司(分部)簽訂合同,除驗看其《營業執照》及企業資質證書外,合同應加蓋該分公司(分部)的上級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單位)的合同專用章。
四、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禁止損壞房屋承重結構及共用管線和設施。
五、第一條第8款開、竣工日期必須明確,這關系到違約責任的認定。
六、根據裝飾裝修企業提供的管理服務水準不同,管理費可上下浮動,但一般不超過裝修總價款的10%。
七、第二條“材料供應”,無論是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都應提供材料清單,內容包括材料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數量、單價、合價;屬甲方提供材料的,還需在附件中寫明送達時間、送達地點。
八、第五條第1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則上按工程進度分階段付款,甲、乙雙方如另有協商約定,可在合同中寫明。
九、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每個隱蔽工程結束都需進行驗收,并須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竣工總驗收,甲、乙雙方均須在驗收單上簽字,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項工程不合格,乙方應予整改,直到合格為止。
十、工程竣工,通過驗收交付使用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兩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對整個工程實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對相關部分實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僅對施工質量實行保修。
十一、甲、乙雙方經濟來往均需開具收據。竣工驗收付清尾款時,乙方必須開具稅務統一發票。
十二、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監理單位、質量檢測單位可向上海建設交通網(https://www.shucm.sh.cn/)查詢。
十三、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共同制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于商業目的擅自翻印和**。
十四、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施工示范合同》(2001版)的修改版本,自2006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續使用。
上海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施工合同
合同編號:
發包人(簡稱甲方):
承包人(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和造價
1.甲方裝飾裝修(以下簡稱裝飾)的住房系合法擁有。甲方承諾有權對該住房進行裝飾,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為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的企業,企業資質情況 。
2. 裝飾施工地址 區 路 弄 號 樓 室。
3.住房結構 房型 房 廳 廚 衛 陽臺,套內施工面積 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總價款¥ 元,人民幣(大寫) 元。
其中:材料費 元,人工費 元,
拆除費 元,清潔、搬運、運輸費 元,
其他費用 元,管理費 元,
稅金(3.41%) 元。
“管理費”為上述費用的總和(稅金除外)的 %。“總價款”是甲、乙雙方對設計方案、工程報價確認后的金額,在一般情況下,竣工結算的上下增減幅度在沒有項目變更的情況下不超過預算價的5%。
7.合同簽訂生效后,如變更施工內容、材料,這部份的工程款應當按實計算。
8.工期: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條 材料供應
1.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按時送達現場后,甲、乙雙方應辦理驗收交接手續,由乙方負責保管,保管費由雙方約定。由于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采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件三《工程主材料報價單》。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驗收。未經甲方驗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報價單要求的,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按時驗收,應視作驗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報價單選購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責任。
4.施工中如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質量問題,責任由甲方承擔。
5. 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當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10項強制性國家標準》。
第三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本工程執行國家現行的《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和本市現行的《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 (甲方、乙方、第三方)設計,提供施工圖紙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變更修改設計、增減工程項目或者變更材料設備,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見附件四《工程項目變更單》)后,方能進行施工,因此影響竣工日期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施工人員或其他管理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增加施工項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后,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通過,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復驗不通過,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7.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在七日內組織驗收。驗收通過的,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見附件五《工程質量驗收單》),并由甲方按照約定付清全部價款。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竣工驗收通過,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裝飾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通過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承擔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責任。
8.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單》(見附件七《工程保修單》)。保修期約定為 年,乙方同時提供管線竣工圖等資料。憑保修單實行保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通過簽字或蓋章之日算起。
9.室內空氣質量檢測費用的支付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第十條中約定。
第四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證電氣線路、燃氣管道、給排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裝飾裝修和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承重結構,拆、改共用管線和設施。
第五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1.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時間表
工程進度 付款時間 付款比例 金額
對預算、設計方案認可 合同簽訂當日 30 % 元
施工過程中 水、電、管線隱蔽工程通過驗收 35 % 元
工期過半 油漆工進場前 30 % 元
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當天 5 % 元
增加工程項目 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時 100 % 元
(2)工程款付款雙方協商約定:
2.甲方付款乙方應開具收據,甲方應予以保存,竣工結算后乙方收回收據并應開具稅務統一發票交甲方。
3.工程結算:見附件六《工程結算單》。
第六條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裝飾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業管理企業申報登記。
(2)甲方應在開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應當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做好施工中因臨時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響鄰里關系等協調工作。
(4)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將房屋分戶鑰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時,甲方提供新鎖,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的物業管理企業如有收取押金的項目,甲方應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業沒收,乙方應對被沒收部分進行全額賠償。
(6)甲方應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業管理企業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以便乙方遵守執行。
2.乙方工作:
(1)在開工前檢查水、電、燃氣、管道、樓(地)面、墻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解決和協調。
(2)早上7時前及晚上7時后不得進行有噪聲的施工作業。
(3)組織有甲方參加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說明的現場交底。
(4)乙方負責清運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并按照物業管理企業指定的地點堆放。
(5)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項目、變更施工內容、裝飾材料及設備的,甲方應及時和乙方協商相應順延工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經過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賠償給甲方 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結構或共用管線和設施,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是假冒偽劣產品的,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賠償甲方。
5.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結構或共用管線和設施,乙方應拒絕施工。乙方未拒絕施工而發生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的,乙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順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每停工、窩工一天,甲方應賠償給乙方 元。
7.甲方如未按約定對隱蔽工程、竣工工程進行驗收,乙方可以順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賠償給乙方 元。
8.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賠償給乙方 元,工期順延。
9.工程未辦理驗收、結算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無法驗收和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糾紛處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內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或上海市裝飾裝修行業協會申請調解。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終止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總價款 %支付違約金,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并由責任方按合同總價款 %賠償,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
2.
3.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地面部位、墻面部位、天棚部位、門窗部位、家具、衛生間、廚房、強電弱電、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材料或設備名稱品牌、規格型號、質量等級、單位、數量、送達時間、送達地點、備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報價單(裝飾內容及裝飾材料規格、型號、品牌、等級、數量、單位、單價、合價);
附件四:工程項目變更單(變更內容、原價格、新價格、增減金額);
附件五:工程質量驗收單(日期、檢驗項目名稱、檢驗結果、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附件六:工程結算單(工程合同造價、變更增加項目、變更減少項目、工程結算總額、甲方已付金額、甲方應付乙方金額、乙方應付甲方金額)
附件七:工程保修單(公司名稱、聯系電話、用戶姓名、聯系電話、合同編號、工程地址、施工單位負責人、工地負責人、開竣工日期、竣工驗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應有甲乙雙方的簽名及具體簽署日期。如企業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內容應當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內容。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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