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近日,濟陽工商分局濟陽工商所成功調解了一起因安裝室內門引起的消費糾紛。 家住陽光花園的王女士,喬遷新居前,安裝了價值萬余元的室內門,共計五套。全部裝修完入住后,她感覺室內有一股很重的刺激味,因為其他家具都是免漆的,在室內門安裝前并無任何異味,王女士懷疑是室內門甲醛超標所致,隨即找到商家要求處理。
近日,濟陽工商分局濟陽工商所成功調解了一起因安裝室內門引起的消費糾紛。
家住陽光花園的王女士,喬遷新居前,安裝了價值萬余元的室內門 ,共計五套。全部裝修完入住后,她感覺室內有一股很重的刺激味,因為其他家具都是免漆的,在室內門安裝前并無任何異味,王女士懷疑是室內門甲醛超標所致,隨即找到商家要求處理。王女士稱,第一次找到商家協商此事時,商家態度很好,馬上派人將室內門取回,說是返回廠家維修,并且很快將維修好的室內門再次安裝好。但是此次維修后刺激味并未減少,考慮到身體健康,王女士要求商家重新換新門或是換成其他品牌。但這一次商家卻不再配合,稱貨款已經撥到廠家去了,如果還有什么問題,只能找廠家處理。爭論未果后,王女士隨即投訴到濟陽分局濟陽工商所。
執法人員找到該商家負責人,詳細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后,依據《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對經營者進行勸導教育:“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依法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可以再拿商品去做鑒定,如果質量不合格,屬于生產者的責任,銷售者就有權向生產者追償”。最終,雙方達成一致,由該經營部為王女士免費更換同等價位的室內門五套,雙方對此均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