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被泡變形 附贈商品要承擔賠償責任
發布時間:2008-02-15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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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一根小小的塑料水管本身并不值錢,但免費送給消費者后卻因質量出現問題而白白損失3000元。今天,經營者吳女士找到消協部門“訴苦”。 吳女士在洪樓建材市場經營衛生潔具,一星期前消費者東先生為裝修婚房,從吳女士處購買了一套衛生間專用洗面盆,吳女士免費送給東先生一根約50厘米長的塑料水管,并派人為其上門安裝和調試。
一根小小的塑料水管本身并不值錢,但免費送給消費者后卻因質量出現問題而白白損失3000元。今天,經營者吳女士找到消協部門“訴苦”。
吳女士在洪樓建材市場經營衛生潔具,一星期前消費者東先生為裝修婚房,從吳女士處購買了一套衛生間專用洗面盆,吳女士免費送給東先生一根約50厘米長的塑料水管,并派人為其上門安裝和調試。誰知前幾天東先生去新房時看到,滿屋汪洋一片,到處是水,新鋪的木地板也被泡得變了形。東先生發現,原來是衛生間剛安裝的面盆下的塑料水管破裂了,他找到吳女士要求賠償。
吳女士到現場查看后也承認水管可能存在質量問題,但水管是免費送的,全讓自己賠有點冤枉,就商量與東先生各承擔一部分損失。但東先生堅決不同意。消協工作人員認為,雖然水管是免費送的,但它是以消費者購買面盆為前提條件的,實際上是一種附贈行為,經營者有義務為附贈的商品質量承擔責任,并賠償由此給消費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消協工作人員的調解下,吳女士花3000多元為東先生更換了全部木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