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2009年遼寧鋁合金建筑型材質量監督抽查通報
2009年遼寧 省鋁合金 建筑型材 、門(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膠粘劑和溶劑型木器涂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通報
按照2009年遼寧省監督抽查工作的安排,省局組織遼寧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遼寧省建筑材料監督檢驗院對鋁合金建筑型材、門(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膠粘劑和溶劑型木器涂料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產品合格率情況。
本次共抽查沈陽、大連、鞍山等10個地區89家企業生產的134批次產品,產品實物質量合格128批次,產品實物質量抽樣平均合格率為95.5%。
(二)抽查的主要產品。
一是抽查了21家鋁合金建筑型材企業生產的30批次產品,產品實物質量合格30批次,產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100%;
二是抽查了34家門(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企業生產的54批次產品,產品實物質量合格48批次,產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88.9%;
三是抽查了24家膠粘劑企業生產的30批次產品,產品實物質量合格30批次,產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100%;
四是抽查了12家溶劑型木器涂料企業生產的20批次產品,產品實物質量合格20批次,產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100%。
(三)本次抽查的主要特點。
一是門(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產品標識項目普遍不合格。本次抽查的門(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產品中有40批次標識不合格,主要標識不合格項目為主型材非可視面無永久性標識。
二是鋁合金建筑型材、膠粘劑和溶劑型木器涂料產品是我省監督抽查連續跟蹤的建材產品。從2008年至今,我省已連續兩年對鋁合金建筑型材、膠粘劑和溶劑型木器涂料產品生產企業進行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產品合格率較高,質量較為穩定。
二、結果分析
(一)鋁合金 建筑型材 產品質量好于去年。
本次抽查了沈陽、鞍山等5個地區的20家鋁合金建筑型材生產企業的30批次產品,產品實物質量合格30批次,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100%,較2008年抽查產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88.9%,有所提高。
鋁合金建筑型材是國家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管產品,本次抽檢的企業均是獲證企業,具有一定的生產規模,年銷售額都在千萬以上,企業能夠自覺控制產品質量。
(二)門(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產品質量問題較為集中。
本次抽查了沈陽、大連、鞍山等8個地區的34家門(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生產企業的54批次產品,產品實物質量合格48批次,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88.9%。不合格項目為落錘沖擊和標識。
落錘沖擊又稱為低溫落錘沖擊。低溫落錘沖擊不合格的PVC塑料型材產品在使用中容易脆裂,尤其在北方冬天氣溫在-10℃以下時,造成產品脆性增加,韌性減弱。加之PVC門、窗焊接和施工安裝過程中都會產生應力,當溫度變低,極易發生局部開裂或受外力情況下碎裂的現象。造成PVC塑料型材產品低溫落錘沖擊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PVC塑料型材型腔設計不合理,使型材在擠出成型時不流暢,局部阻礙高分子材料內應力的均勻分散,形成應力集中點;二是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減少PVC塑料型材及其內腔加強筋厚度;三是由于原材料價格上漲,市場競爭激烈,企業為搶占市場,以低價吸引用戶,惡意降低質量、降低成本。門(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的主要原材料為聚氯乙烯(主料)和鈣粉(輔料),由于鈣粉價格低廉,在生產中加大鈣粉的比例來降低成本,鈣粉多則易碎,近而導致了產品質量不合格。
主型材無永久性標識。本次門(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共有36批次產品主型材標識不合格,占不合格總項次的90%。主型材應在非可視面上沿型材長度方向,每間隔1m至少應具有一組永久性標識,應包括老化時間分類、落錘沖擊分類、壁厚分類。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產單位為追求利潤的最大化不對主型材進行永久性標志的噴涂;二是部分企業對產品標準認識程度不夠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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