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為提升先驅品牌在終端形象及滿足消費者多樣化需求,提高先驅經銷商生存及盈利能力,成都(臺資)先驅實業有限公司擬定在兩年內建立150家“先驅品牌”家居館目標,實現公司戰略轉移。該公司并決定自2007年7月18日起對二級、三級市場專賣店店面積及賣場內產品作出相應規定。
為提升先驅品牌在終端形象及滿足消費者多樣化需求,提高先驅經銷商生存及盈利能力,成都(臺資)先驅實業有限公司擬定在兩年內建立150家“先驅品牌”家居館目標,實現公司戰略轉移。該公司并決定自2007年7月18日起對二級、三級市場專賣店店面積及賣場內產品作出相應規定。
據了解,先驅公司此次頒布的關于終端賣場建設的規定包括二、三級市場的新加盟專賣店要求、現有專賣店要求、新加盟專賣店加盟政策、零散經銷商特殊情況處理等。先驅二、三級市場專賣店要求新加盟經銷商專賣店面積必須達500平方米以上方可建立先驅品牌家居館。首先在川渝區域、云貴廣區域、北方的-陜西、河南、山西區域的家居館內設立“睡眠中心”展示區,以上區域開發二、三級市場專賣店內必須設立“睡眠中心”展示區。對現有經銷商按以上宗旨在1-2年內逐步演變成“先驅品牌家居館”。對新加盟的“先驅品牌家居館”享受先驅公司中心店加盟政策。偏遠地區二、三級市場由于賣場及經濟原因導致不達要求的經營先驅品牌的,先驅公司無任何支持,但提供公司形象宣傳物資及裝修圖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