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近一周以來,許多家居產業鏈的企業老板都在忙一件事,那就是研究新勞動法,修改公司制度以及張羅員工簽合同,因為明年1月1日之后,整個法律環境都不一樣了。
新法戳中行業軟肋
200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新勞動法)將正式生效施行。這對于以低成本、勞動密集型為發展特性的家居企業來講,實在稱不得利好,甚至很多老板把它當作年關的一道大坎,一個真正的“勞動劫”。“平時管理正規,可能這道坎就過得容易一點;如果企業管理一直就很混亂,那么你可能就會翻車,甚至出更**煩!”在談到新勞動法的實施會給行業帶來怎樣的沖擊之時,一位老板一邊搖頭,一邊慨嘆。因為人工廉價一直是這些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砝碼之一,而新勞動法恰恰戳中了這個死穴。
面對同樣的法規,勞資雙方一個是歡欣雀躍,一個則是愁云慘霧。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如果完全按照新勞動法調整現有的勞資制度的話,“賣場、建材、家裝、家具等上下游企業一個也跑不了,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全得大規模往上漲。新法規固然保護了勞動者,但許多規定沒有司法解釋或者解釋不夠詳細。落實起來,摸不著頭腦,又容易產生漏洞,這對于企業來講,真的很頭疼!”
據了解,北京家具行業的產生和發展還不到20年,而家裝和賣場的歷史也不過十來年,即便是其間的正規軍,也很難將之與現代企業畫等號。在整個家居產業鏈內,“簽合同、上保險不過是這兩年的事,而且能夠得到這種待遇的人,比例很低。”多數人都是“懸著”,反正大家都這樣,“愛干不干!”
但是,從明年開始,企業再也不能這樣頤指氣使了。因為,今后不簽合同、不上保險、同工不同酬、以各種名目克扣工資、隨意解雇等都將屬于違法行為。而這些,原是行業通病之一。
人力成本大幅增加
有業內人士預言,2008年,中國勞動力的廉價時代將正式終結。因為,制定新勞動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以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而它的出臺和實施,也確實堵住了很多用工漏洞,企業不得不依法辦事,那么在勞動者利益獲得保護的同時,新勞動法實施帶給行業的最直接的表象就是人力成本大幅上漲。
以北京的家裝行業為例,很多企業的設計師原來是不簽勞動合同的。他們每月拿著幾百塊錢的基本工資,如果能夠完成企業規定的任務量,那么可以拿到提成,除此之外,在他們身上企業的支出可能為零。但是今后,按照新勞動法規定,北京農村籍員工月工資的實發現金總額不得低于北京市目前最低標準730元/月,而且企業必須為其上齊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五項保險,企業每月僅為該類型員工就人均多支出380元左右。如果其員工擁有北京城鎮戶口,那么保險的扣繳基數更高,企業的支出也更高,而且伴隨著社會平均工資的上漲,這個基數每年都在水漲船高。
除了這些明面上的賬之外,伴隨著新勞動法的實施,員工離職也將成為企業的負擔之一,因為他們可能會從沒有支出變為大額補償。此外,企業的招聘將更加謹慎,培訓也將成為家常便飯,這些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業的人力成本。據估算,不同類型和不同正規程度的企業,要想通過此次大考,成本至少要增加17%以上。
法規對所有人平等
對于新勞動法的實施,原來操作正規的企業舉手歡迎,認為終于等到了公平的市場環境,“那些不守法、不講規矩的企業終于不能再靠鉆漏洞和不規范來低價競爭了。”與此同時,高額的支出也將使一些完全靠廉價勞動賺取薄利的企業徘徊于生死邊緣。一名老板表示,“盡管前幾年我們就開始實行全員合同制并為大多數的員工購買了保險,但是新法將此作為硬性的指標提出后,我的壓力真的很大。”而他的對策則是多用現代化設備,實現流程再造,從而減少用工量,最終有效控制成本。
除了控制員工數量,也有企業表示,會將部分業務實行專業外包,如廣告、監理等,甚至“設計也可以獨立出去”。
雖然,政策對所有企業來說都是公平的,但對于執法的公平性和力度,業內不無擔心。“新勞動法實施后,品牌公司肯定會成為監管的‘標桿’,而對于小公司和游擊隊來說監管難度很大,如果形成行業監管不均衡,那么巨大的成本差異會對品牌企業造成很大影響。”東易日盛&意德法家董事長陳輝提出了自己的困惑。業內人士普遍認為,行業成本的增加將加速行業洗牌,粗放型經營模式的公司將出局,中低端的公司壓力將增大。
中國人才研究會人事管理研究中心理事王益明說,企業應以積極的心態去面對新法,而不是去規避。對于不少企業來講,低成本一直是惟一的競爭優勢,但今后沒有其他優勢,企業很難再有大的發展。他認為,今后企業用工必須實現由低成本低素質向高成本高素質轉變,人力資源管理也要更上層次。
后記
近期,記者采訪了大量企業老總,但遺憾的是能說出門道的沒有幾人。雖然,距新勞動法實施沒有幾天了,但很多人對新法并沒有進行深入的研究,所以也沒有具體的應對措施。
異地工人的保障金到底是通過勞務輸出的方式在原籍上繳,還是從業當地解決?目前尚無多方認可的好辦法。更為可悲的是,產業工人自身對合同和社保的認知甚少。有的企業提出要為職工購買保險,卻因為被理解成“要扣錢,不實惠”而遭到了集體反對。還有企業直言不諱地表示,新法的推行會對企業的運作造成困難,因為“不能隨便開除,人不好管了”。
其實,一部有利于民生的大法剛剛出臺難免會有一些不足。如果想把法規落到實處,真正地保護勞動者,又能讓提供勞動機會的企業欣然接受,那么合理的細化工作是所有人最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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