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07年5月,南京實行“一房一價”。很多老百姓認為,在新政實施后,開發商銷售的房屋價格,就應該是物價局核準的價格,但是如果物價局核準的是毛坯房價格,而開發商銷售的是精裝修房,那價格又該怎么算。南京一位市民為此與開發商較了真,官司雖敗訴了,但也提出了一個問題:物價局的核價能不能一步到位。
南京一位市民為此與開發商較了真,官司雖敗訴了,但也提出了一個問題:物價局的核價能不能一步到位?
06年9月,市民王先生(化姓)在位于板倉街附近的一個新樓盤售樓處里,看中了一套每平方米7025元的小戶型商品房。“這套小戶型房子是精裝修,由我們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標準給您進行裝修。”王先生說,售樓人員拿出宣傳冊說這套精裝修房必須先簽訂裝修協議才能購買。
王先生于是與開發商簽訂了買賣契約,又與開發商和裝修公司簽訂了精裝修房協議,契約上約定單價為7025元,精裝修房協議上約定裝修標準是1000元每平米,實際上,王先生以每平米8025元的價格買下了這套精裝房。
07年11月份是房子交付的日子,可開發商卻始終沒有與王先生辦理交付,原因就在于雙方為精裝修的事情鬧出了不愉快。原來,07年5月20日南京實行“一房一價”的新政,王先生在6月份了解到新政后,查閱了物價局的相關批文,結果他意外發現,南京市物價局對這套房子的核準價格是毛坯房的價格,沒有涉及裝修的內容。
王先生很生氣,開發商又是催交又是發送律師函,但他一直沒有交裝修款。
王先生的理解是:“這套房子是可以獨立交易的毛坯房,而不是開發商所說的‘精裝修房’。我買房時開發商說必須簽裝修協議,這是強制我接受裝修服務,侵犯了我的選擇權和支配權。”
王先生還覺得,在“一房一價”的背景下,物價部門審核的是毛坯價,開發商卻以裝修后的價格**,明顯不恰當,于是他一紙訴狀將開發商和裝修公司告上了玄武區法院鎖金村法庭,要求撤銷他們簽訂的裝修協議。
開發商覺得當上被告很冤枉。他們認為,從這個樓盤剛開始銷售時,就一直對外宣傳小戶型是精裝修房,買房人都知道是精裝修房,也簽訂了協議表明認可,買賣契約上也明確“精裝修房按補充協議標準”,公司的做法并沒有違反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先生與開發商和裝修公司簽訂的合同是三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合同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王先生也沒有證據證明開發商用虛假信息誤導購房者,因此合同真實有效,于是近日判決駁回王先生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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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m2!南京最昂貴的裝修價
物價部門正醞釀核準裝修價,市民有望不再吃這個虧
記者了解到,南京樓盤自嚴格實行“一房一價”的核價制度后,開發商價格核不上、用裝修來湊數的做法在樓市愈演愈烈,在明顯虛高的精裝修價格中,最高的報價居然達到了3000元/m2。由此,今年年底南京物價部門已明確表態:將研究新辦法,今后普通住宅的裝修部分也要納入核價范圍。
裝修水分大 購房人寧買毛坯房
本案中的被告王先生為什么放著精裝修不要、非要按物價核價買毛坯房呢?開發商又為什么非要把1000元/m2的裝修強行搭售給購房人?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其實30~50m2的小戶型,由開發商統一精裝修是最好的,因為房子雖小,裝修起來程序可一樣不少。例如施工,一幢樓里幾百家請不同的隊伍,用不同材料,不亂套才怪。但業主寧愿自己麻煩,堅持不要裝修,原因只有一個:認為開發商提供的1000元/m2裝修不值。
記者了解到,由于南京從6月以后對樓盤實行了嚴格的核價制度,許多樓盤毛坯房價格核不高,因此開發商往往會加裝修,把裝修價格拉高來彌補房價上的“不足”。
每平米3000元
南京最昂貴的裝修價
虛報裝修價的案例比比皆是,南京奧體某樓盤的裝修價格從一二期的1000元/m2迅速飆到了三期的2000元/m2,而它們的區別也就是三期的裝修多了幾盞燈、電器多了冰箱、洗衣機、空調(無電視),算下來實際增加的成本頂多只有200~300元/m2,水分很明顯。
最離譜的,建鄴路的恒隆花園小戶型居然報出了3000元/m2的裝修價,這是迄今為止南京樓盤精裝修的最高價。曾被購房人請去評估裝修價值的精裝修房專業驗房師趙軍告訴記者:這3000元/m2的裝修沒有床、電視、冰箱、洗衣機;裝修材料上,也沒有什么高檔品牌,能看出僅有的幾個品牌產品中,也只有潔具用的是合成,但洗臉盆的手動下水一眼就讓人看出“這不是什么新款”。
實際上,一般精裝修1000元/m2就已經足矣,2000元/m2就可以做到“拎包入住”,并用上中高檔的品牌裝修材料。
今年南京市民有望不吃這個虧
如此看來,因“裝修”而吃虧的老百姓不止被告王先生一人,但他卻是南京為此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利的“第一人”。
雖然官司輸了,但記者從物價部門了解到:物價部門正打算將精裝修納入普通住宅的核價范圍。南京市物價局副局長張瑞忠在市**的有關會議上曾透露:以前因為江蘇省對普通商品房核價的規定中,裝修、車位等房屋附屬設施的價格都不在核價之列,因此南京開發商紛紛用裝修來變相逃避核價。
據記者了解,現在物價部門正在研究精裝修核價的辦法,普通住宅上的裝修今后也要核價。由此,2008年買房的市民就可能不用再吃本案原告所吃的“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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