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據新華社北京7月14日電財政部等七部委7月2日聯合印發《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后,引起社會各界爭議。刺激消費是否不應有戶籍限制。最高400元的補貼上限是否偏低。是否存在商家先提價后申領補貼的政策“漏洞”。是否應有戶籍限制。《實施辦法》規定,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廣東、福州和長沙等9省市展開試點。
據新華社北京7月14日電財政部等七部委7月2日聯合印發《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后,引起社會各界爭議。刺激消費是否不應有戶籍限制?最高400元的補貼上限是否偏低?是否存在商家先提價后申領補貼的政策“漏洞”?
是否應有戶籍限制?
《實施辦法》規定,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廣東、福州和長沙等9省市展開試點。凡在試點省、市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或具有試點省、市當地戶口,在規定時間內交售舊家電并購買新家電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新家電時可享受家電補貼。
只有具備試點城市戶籍的居民才可以享受政策優惠。而試點地區主要是上海、北京等大型城市,這意味著大批以舊換新的暫住者或將無緣受到這一政策惠顧。
“事實上,流動人口中有許多也是在本地就業、本地消費的,對當地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也有貢獻,所以應該擁有享受補貼的同等權利。”商務部貿易研究院消費經濟部副主任趙萍指出。
商務部商貿服務司司長邸建凱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以舊換新”的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試點省市財政共同承擔,之所以要求享受“以舊換新”補貼的消費者是本地戶口,是因為在當前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地方財力有限,目前還無法實現普惠制。但隨著試點地區經驗的總結和推廣,今后該政策有望在全國推廣。
補貼標準是否偏低?
《實施辦法》明確,在購買新家電時可享受新家電銷售價格10%的家電補貼。補貼上限為:電視機400元/臺,冰箱(含冰柜)300元/臺,洗衣機250元/臺,空調350元/臺,電腦400元/臺。
這意味著,消費者在選購新機時,單次能使用的“以舊換新”憑證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不能超過各自對應產品的補貼上限;二是不能超過購買新品價格的10%。因此,有部分消費者認為補貼標準偏低。
趙萍指出,國家出臺的細則里沒有明確到底對舊家電產品依據什么標準進行估值,而舊家電在回收過程中的定價將直接影響到消費者對“以舊換新”的感興趣程度,所以,必須盡快出臺一個科學、統一、客觀的舊家電評估標準。
是否存在騙補“漏洞”?
《實施辦法》明確規定,由試點省市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建立中標家電回收、銷售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制度。
但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各種違規行為可謂無孔不入,監管難度加大。例如,許多消費者最關心的是如何防止商家隱形提價后再騙取補貼。
邸建凱表示,首先,商務、價格、工商等部門會加強對家電賣場的價格監管,其次,目前城市家電市場競爭非常激烈,信息完全公開。對商家來說,搞兩套價格體系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操作成本太大。而且同行之間互相會有一個監督,消費者也可以進行舉報。此外,試點地區還會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出臺對家電回收的最低限價,防止回收企業任意壓價。
“應該不存在商家抬高標價再申領補貼的情況。”趙萍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因為家電銷售市場是個充分競爭的市場,商品定價不是廠家說了算,也不是商家說了算,而是市場說了算。如果銷售企業提高產品售價,不會得到消費者的認可,也會失去市場份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