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店照明的光色和顯色性
從室內照明設計的范疇來看,低照度的空問應采用低色溫光源,隨著照度的提高宜選用色溫較高的光源,否則就會產生悶熱的感覺。但是,在餐廳的照明設計中,無論照度的高低,都宜選用低色溫光源(采用混合照明方式的餐廳,可以將高色溫的一般照明和低色溫的局部照明搭配使用)。這是因為在人類的進化過程中,已經習慣于在白色而明亮的光線下生產勞動,并在此條件下形成高頻率呼吸、心跳的身體機制。相反,到了晚上,人們習慣于圍坐在溫暖的篝火旁交流、休息,此時人們會處于低頻呼吸,放松而舒適的身體機制。而大多數餐廳都是要創造舒適而溫馨的就餐環境,為了適應人類長久以來所形成的習慣,我們最好選用偏暖色的光源。這樣,不僅在室內會形成溫馨愉快的氣氛,從透明的玻璃窗溢出的溫暖的光線與熱鬧的就餐人群形成一幅幅動人的畫面,還能吸引著路上的行人前來就餐。與此相比,使用白色和冷白色光源的餐廳,多少給人一種孤獨、凄涼的印象。
當然,低色溫光源也是有一個選擇范圍的,根據人們對光源光色的感覺,色溫在2000~4300K之間的光源都是我們可以選擇的。不同經營策略的餐廳應該精心選擇適合自己的光源光色,有些面向大眾型消費的餐廳,起初使用了暖黃色的熒光燈,與白色光相比,低色溫光源的確給空間帶來了高級的印象,但結果適得其反,餐廳既沒有高端顧客的光顧,也使低消費顧客避而遠之。在接受建議之后,采用4000K(帶黃的白色)的光源后,改變了就餐氣氛,餐廳的效益也漸漸有了好轉,光源色溫的選擇發生了微妙的作用。可以看出越是高級的餐廳越應該使用低色溫照明,而快餐廳和中低檔餐廳可以使用中低色溫照明。除此之外,還可以根據室內陳設的材料和顏色來選擇不同光色的光源。例如:使用木材裝飾的天花板,如果采用2500—3000K的暖黃色頂燈采光,可以使木材溫暖的特性得到充分的表現。另外,裝飾風格傳統的餐廳,宜采用暖黃色光源,可以使室內懷舊的氣氛得到進一步的渲染。而某些具有現代設計風格,面向青年人的快餐廳,最好選用4000—4300K的光源,既滿足了餐廳類照明設計的要求,又使空間顯得明亮、輕快,給人現代新潮之感。
除了光源的光色外,其顯色性又是室內照明設計的另一個重要指標。為了使食品和飲料的顏**真,應該選用顯色指數較高的光源。根據《建筑照明設計標準》,餐飲類建筑室內照明光源的顯色指數Ra應不小于80。因此,在餐桌附近的局部照明,多選用顯色性較高的三基色熒光燈(包括節能燈)。Ra值較高的暖色照明環境,食品(如肉、菜)顯得比在日光照射下更加新鮮誘人。
餐飲店的燈具選擇與布置
照明設計的最終效果,還要通過照明燈具去實現,不僅如此,照明燈具還是室內陳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而言,餐廳經常用到的燈具包括:臺燈、吊燈、壁燈、筒燈、格柵熒光燈盤以及反光燈槽等幾大類。
臺燈和壁燈一般作為氣氛照明或一般照明的補充照明。在很多主題餐廳中為了避免呆板的單一照明,常在整體照明中增加幾盞臺燈或壁燈來補充臺面照度的不足,并豐富了空間的層次。但由于這兩種燈具的位置比較低,要做好燈具的遮光處理,避免在人的視線范圍內產生眩光。
吊燈常用于面積較大的餐廳和檔次較高的宴會廳。由于其照明的廣普性,主要用于一般照明。它的最大特點是位于餐廳室內空間的中心,再加上它是空間中最明亮的物體,因此往往是人們視覺的中心,它的造型和風格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餐廳的品位和檔次。例如:有些宴會廳為了表現貴族氣質,就采用了華麗的水晶吊燈。有的以海洋為主題的風味餐廳,特地設計了魚型吊燈來表達設計思想。在有些使用筒燈或熒光燈作為一般照明的餐廳,也可以使用吊燈作為補充照明。這個時候餐桌上方的吊燈尺寸與餐桌的大小有關,沿餐桌縱向長度方向,根據燈數等比劃分,吊燈大小不可大于這個長度的1/3。吊燈安裝高度為餐桌上方60厘米左右為宜。
筒燈是一種口徑小,并嵌人天花板內的燈具,其最大特點是外觀簡潔,隱蔽性強,不易引起人們的注意。在餐廳照明中,單獨使用它就可以得到很好的整體照明,也可以將沿墻壁的筒燈與位置居中的熒光燈進行組合對餐廳進行整體照明,這時,不僅可以得到均勻的整體照明,還可以加強裝飾墻面的照明。
格柵熒光燈盤是照度要求較高的餐廳不可缺少的照明燈具,它以其較高的照明效率和經濟性成為各類快餐廳和中低檔餐廳的首選燈具。
目前,還有一種比較流行的做法就是反光燈槽,通過反射光使餐廳得到間接照明,它的最大特點就是餐桌上不會有明顯的陰影,從而創造一個良好的就餐視覺效果。總的來看要根據餐廳照明設計的特點來選擇燈具,但無論選用那種燈具,都要使燈具的風格與室內陳設協調一致,最好能喚起人們的美味食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