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領導要帶頭維護休假權
吃苦在前、享樂在后,無疑是共產黨人的優良傳統。但是,如果把不休假和奉獻劃等號,就是一種嚴重的謬誤。一個部門、一個單位不可能天天應付突發事件、處理緊急公務,對于日常工作,正職領導不在,副職領導可以主持工作,副職領導不在,其 他副職領導或中層領導也可以代其行使職權,不可能離開一個人,這個單位就不轉了。如果真的如此,只能說明這種現象不正常。
不休假,看似投入工作時間多了,但“疲勞戰術”未必有利于提高工作質量,反而可能因長期壓力積累負面情緒,這其實可以理解為另一種****。
休假是工作者的基本權利。現代社會,人們的工作節奏越來越快,處理事務的繁瑣和緊張程度也不斷升高。休假是化解生活枯燥氛圍、放松緊張情緒、愉悅人的精神的有效手段。我國**近年來在增加休假日的同時,也要求所有在職人員休年假,許多單位甚至強制性要求員工休假,這無疑體現了人本理念。
休假的意義遠不止于對社會個體有益。一方面,休假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有利于家庭的和睦,有利于單位氣氛的融洽,有利于團隊精神的塑造和培育,有利于社會的和諧和穩定。休假體現了對人權的尊重,而人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只有人充滿生機活力,社會才充滿朝氣,家庭才美滿幸福,集體才和諧團結。另一方面,休假也是國家對人民群眾基本權益的保護。休假權落實不到位,說明一些地方人治大于法治。對此,首先要讓一些部門、單位領導的“死腦筋”轉變。
鑒于此,領導干部一定要轉變休假影響工作的觀念。一支疲憊之師可以打一次勝仗,卻不可能常打勝仗。更重要的是,領導干部不僅要提倡休假,更要帶頭休假,給員工創造良好寬松的休假環境,否則,單位員工很可能把這項基本權利當作一種“恩賜”。尤其是在當前社會條件下,一把手帶頭休假,以此鼓勵支持所有員工休假,不僅有益于和諧社會建設,也對自己的身體和生活大有裨益。(王金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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