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幾乎所有的家裝公司都對外宣稱擁有自己的施工隊,自己承接的工程絕對不存在分包、轉包現象。可標榜擁有自己施工隊的家裝公司,為什么員工花名冊上卻沒有裝修工人的名字?他們為什么不和裝修工人簽訂勞動合同?
2005年9月,精通木工手藝的程師傅從安徽老家來到南京,跟著一幫老鄉做裝修。他有一個愿望,就是能像父親一樣成為一名企業“正式工”,并在南京安家落戶。聽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簡稱《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他覺得自己“漂泊的日子”從此可以結束了,但事實卻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簡單。
讀者反映 公司為什么不和我簽合同
12月1日,快報聯合南京市裝飾行業協會舉辦了“2008南京家裝業發展論壇”。在論壇上,最新出臺的《勞動合同法》成為行業專家及家裝企業熱議的話題之一。南京市裝飾行業協會會長朱炳生提醒業內企業,別一不小心就踩了“地雷”,必須不折不扣遵守《勞動合同法》。
從快報《居家》上看到相關報道后,程師傅動心了。他找到了自己的項目經理,詢問能否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養老、醫療等保險。項目經理帶著他來到公司找到老板,沒想到老板的答復讓他的心涼了半截。
程師傅告訴記者,從2005年9月到南京來以后,他就一直跟著項目經理在目前所在的公司里做木工。兩年多時間下來,他已經將自己視作這家公司“一分子”。原以為《勞動合同法》會改變自己的命運,可他的要求卻遭到了拒絕。因為在老板看來,公司只和項目經理有合作,而他則是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的“臨時工”。老板甚至都不知道還有他這么一個人。
“我在公司干了兩年多時間,老板竟然說我和公司沒有用工關系,這是怎么回事?《勞動合同法》都(快要)實施了,公司卻為什么不愿意和我簽合同?” 程師傅很是想不通。
記者調查 裝修工人幾乎都是“自由人”
在隨后的調查中,記者發現,家裝公司不和裝修工人簽訂勞動合同,竟然是行業內的“正常現象”。使得像程師傅這樣在一家公司干了幾年的裝修工人,也都是“自由人”,公司的員工花名冊上不會出現他們的名字。
記者同時了解到,幾乎所有的家裝公司都對外宣稱擁有自己的施工隊,自己承接的工程絕對不存在分包、轉包現象。可標榜擁有自己施工隊的家裝公司,為什么員工花名冊上卻沒有裝修工人的名字?他們為什么不和裝修工人簽訂勞動合同?
接受記者采訪的家裝公司差不多眾口一詞,之所以沒有和裝修工人簽訂合同,理由非常簡單:這是行業內普遍存在的“正常現象”。因為裝修工人流動性很大,而且多數都是外地人,即使簽了合同也起不到約束作用。“合同沒有約束性,那還簽它干嗎?!”
更有一些家裝公司直言不諱:簽勞動合同就要交納社會保險,這對公司而言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他們都是通過項目經理找工人來“干活”,公司和工人不直接發生用工關系。“工人屬于自由身,公司沒必要為此付出額外費用。”
專家呼吁 應盡快組建行業工會 “不要說裝修工人了,即使一些設計師和管理人員,家裝公司也不一定全部簽訂勞動合同。” 南京市裝飾行業協會會長朱炳生在證實這種現象的同時,也表示出極大的擔憂。
朱炳生告訴記者,長期以來,家裝乃至整個裝飾行業,都存在用人單位不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以及濫用試用期和勞務派遣等現象。“行業內流行著一句話:流水的家裝公司流水的人,家裝公司不養人。家裝公司尚且‘流動性’大,更何況從業人員了。” 朱炳生說,由于行業內“游擊隊”盛行,裝修工人“流動作戰”根本無法和家裝公司形成固定的用工關系。但《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如果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家裝公司將面臨嚴懲。
朱炳生呼吁,從保持企業乃至行業發展的層面,以及維護從業人員特別是大量被邊緣化的裝修工人合法利益的角度出發,相關部門應盡快組建行業工會。行業工會可以成為裝修工人的“娘家人”,只有“娘家人”出面,裝修工人的合法權益才有可能真正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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