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1、發展商在收樓前十幾天通過掛號信將收樓通知單郵遞給買家,告知具體收樓的時間及須準備的資料。 2、買家應在收樓通知單上注明的時間(通常是30天左右)內帶齊所需文件資料(包括收樓通知書、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原繳交房款收據等單據、購房合同等)到指定單位(樓盤現場)辦理收樓入住手續。
1、發展商在收樓前十幾天通過掛號信將收樓通知單郵遞給買家,告知具體收樓的時間及須準備的資料。
2、買家應在收樓通知單上注明的時間(通常是30天左右)內帶齊所需文件資料(包括收樓通知書、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原繳交房款收據等單據、購房合同等)到指定單位(樓盤現場)辦理收樓入住手續。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則視為發展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買家從通知單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擔所有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
3、樓房現場驗收
①、發展商應首先出示《建設工程質量認定證書》,向住戶發放《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及各種相關驗收表格,如《住戶驗房交接表》(房間功能分區及標的物詳列各項驗收內容,如客廳樓板、陽臺地面等等)與驗收意見表(如《樓宇驗收記錄表》);
②、買家繳交身份證復印件、收樓通知書,領取房屋鑰匙,并由商家接待人員帶領,到所購樓房依雙方約定的交樓標準查驗樓房狀況;
③、依原合同約定標準驗樓;
④、驗完樓后,買家按實際驗收情況填寫《住戶驗房交接表》,同時將水表、電表底數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驗房交接表》中);如有不滿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見并將意見填寫在《樓宇驗收記錄表》中,作為書面依據,如發展商未準備有關表格,買家應另以書面形式將意見送交發展商。
⑤、根據買家意見,買賣雙方協商解決辦法,如屬可整改內容,應協商并簽署有關整改維修文件,約定下次驗收時間,一般不應超過30天;
⑥、如對樓房基本滿意,應在《住戶驗房交接表》上簽字認可。
4、辦理入住手續
①、換發票、繳交各項相關費用;
②、填寫《住戶檔案表》、《入住協議》、《消防責任書》等表格;
③、領取《住戶手冊》、《服務指南》等各種入住手冊及贈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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