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自述
濤哥(化名),曾在數個公司做過項目經理,從家裝公司承接項目,利潤達到15%才接單
我1993年就開始做家庭裝修了,以前在公司承接項目,后來自己也接點活。一般流程是,由家裝公司在外面找業務,然后再轉包給下面的包工頭。當包工頭接到項目時,已經包含了公司18%-20%的利潤,然后我們根據價目表再往上加15%到20%的利潤,這是我們的收入。賺個30%-35%是行業的平均利潤,不過我所知道的最狠可以賺到60%。
在接項目時,家裝公司會把價錢壓得很低,只列舉一些常見項目來吸引消費者。等消費者簽訂了合同,并在價目表上簽了字,我們就開始對消費者提建議增加項目。有些是可加可不加,有些是非加不可的,這筆多出來的費用也是公司賺20%,我們賺15%。
家裝分“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前者賺得更多,因為還包含了買料時吃的回扣,回扣一般在5%左右。
我們也會看消費者對行業的熟悉程度,熟悉的我們只收取平均利潤,但絕大多數是家裝的門外漢。因此我們會在清單上進行重復收費,比如在裝電、鋪地時會把大項目分拆成幾個小項目,在小項目收費后再收總項目。
對于熟悉行情的消費者,他們會懇求我們不要賺得太狠。比如家住荔灣區的一個工程師,他家裝修時就明確地說給我們賺15%。
按照行規,我得保證一天有200-250元的收入才肯接單,我手下的工人一天要賺100-120元。行內平均收入大約是平均1個月6000-7000元,工人是2000-3000元,我們也得生活,沒有這點錢,誰給你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