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受裝飾行業、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關注的南京市裝飾裝修管理立法工作已經順利結束。《南京市裝飾裝修管理條例》將于2008年1月1日起起施行。2007年11月2日上午9點,南京市裝飾裝修活動的行政主管部門南京市建設委員會組織召開了《南京市裝飾裝修管理條例》解讀新聞通報會。市裝飾行業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解讀了《條例》具體內容,并且就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以下是新聞通報會的主要內容:
一、關于立法的必要性
裝飾裝修活動涉及到千家萬戶,一直是廣大群眾關心的焦點和難點。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居民住房條件的改善,裝修引發的問題也日益突出。一是一些單位和個人對房屋使用過分追求個性化、舒適度,房屋拆改現象越來越多,且拆改動作越來越大,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二是由于法律法規的缺失,裝修隊伍和人員的缺乏有效的資信管理,裝飾裝修隊管理較混亂,一旦出現問題,業主合法權益很難得到保障。三是業主缺乏必要的自我保護意識。有的與裝修施工單位不簽合同或者即使簽合同,卻只重價格,忽視質量,造成了安全隱患。市人民**在2001年頒布施行了《南京市裝飾裝修管理規定》(197號令)。該規定的出臺對規范裝飾裝修市場和行業行為,尤其是在加強家裝市場行為監督管理,切實維護市民的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隨著裝飾裝修市場的發展,這個管理規定已不能適應我市裝飾行業、裝飾市場和人民群眾的實際需要,迫切需要制定新的地方法規,來規范裝飾裝修活動和市場行為,以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合法權益,進一步推進我市裝飾行業有序、持續健康發展。
二、起草工作和立法依據
我委在《條例》(草案)的立項準備和起草過程中,得到了市人大、市**法制辦支持和指導幫助。為做好《條例》的起草工作,自2006年4月開始,我委抽調專人,成立了起草工作班子,制定了具體工作方案。立法起草工作以《立法》、《行政許可法》、《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省建筑工程市場管理條件》等法律法規,并結合了本市實際、裝飾裝修市場行業特點與實際,吸納了市**197號令有關規定和監督管理實踐中探索總結出的管理措施、經驗做法,參考了兄弟城市的裝飾裝修管理工作的立法經驗,多次召開立法座談會,廣泛征求,反復修改,完成了《條例(草案)》的送審稿。
三、《條例》具有的特點
一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在發展中解決矛盾,著眼構建和諧南京、著力改善民生、促進產業發展、推進**服務;二是以質量安全為核心、環境保護為中心、規范行為為基礎、引導保障為目標、銜接管理為重點、提高素質為前提、改進監管為保證;三是工裝、家裝并舉,統一立法、分別規范、有所區別、分章設定;四是加強市場調節、行業自律與**監管的銜接,加強民事規范與行政規范的銜接,加強專業管理與相關管理的銜接;五是堅持服務型**建設的理念,轉變管理方式,加強監督管理制度建設,變許可管理為事后監管,同時,明確市場行業行為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責任義務,以及各相關**部門職責,建立社會監督與行政監督并行的綜合性管理機制;六是通過規范行業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發揮法規對產業發展的引導作用,促進裝飾裝修產業化發展。
四、說明的幾個問題
1、關于裝飾裝修信用公示與備案制度。為加強裝飾市場企業的信用、信息披露制度的管理,方便群眾和管理部門對裝飾裝修單位實施有效的監督。本條例規定了建立裝飾裝修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信用公示和資質資格等備案管理制度,建立信用信息系統,依法及時披露重要信用信息,為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搭建信息服務平臺。
2、關于工程質量、現場監督管理。一是規定了裝飾裝修材料、設計、施工的環保、節能要求。二是建立了質量保修制度,針對建筑工程裝飾裝修、個人住宅裝飾裝修,以及各自不同設施、部位和不同要求,分別規定了法定最低保修期限。三是對裝飾裝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作出了規定。四是加強社會監督,裝飾裝修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掛牌,告示單位名稱、工程負責人、聯系方式、開工竣工日期和投訴;五是加強物業管理的銜接,個人住宅裝修人應當在開工前書面告知其禁止行為、施工管理、垃圾處理、人員進出等事項,并加強施工現場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有關機構。
3、關于監督管理與公共服務。裝飾裝修是綜合性活動,涉及面廣,單靠行業管理遠遠不夠,也難擴大成效。因此,行業管理與相關管理應當并舉,監督管理與公共服務應當并重,構建綜合性監管和服務機制。一是在明確主管部門和管理機構職責的同時,對各相關管理部門的職責也作了明確規定,例如:工商部門對流通領域的裝飾材料的管理、環保部門對噪聲等各類污染的管理、房產部門對國有土地上房屋修繕和改造的安全管理、質監部門對裝修材料生產和產品質量的管理,工程安全管理部門對裝飾裝修活動的安全管理等等,形成職責明確、分工負責、配合協作、齊抓共管的監管體系;二是明確公共服務職責,裝飾裝修主管部門應會同工商部門制定裝飾裝修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提供社會使用裝飾裝修質量監督機構接受委托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并對裝飾裝修投訴糾紛的受理、調查勘驗人檢測鑒定、協調爭議等服務職責作了明確規定。
在《條例》施行前,市建委和市裝飾行業管理辦公室,將利用今年11-12月的時間,有計劃、分步驟、按條例宣貫策劃方案,充分與新聞媒體協作,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條例、解釋條例系列活動,使裝飾裝修相關企業和廣大市民了解熟悉條例的內容,為條例施行打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