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市公安局為外籍人才和投資者提供便利
昨天上午,來自德國、美國、日本等國的6名在滬外籍人士在浦東公安分局領到了新證件,成為首批享受出入境便利措施的申請人。
據悉,為方便在滬外籍人才和投資者辦理出入境事務,市公安局推出七項措施,昨天起在浦東新區先行先試。凡在浦東新區投資或注冊的企業內任職的外籍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均可享受新措施。這七項措施分別是:
獲上海市“榮譽市民”,或“白玉蘭榮譽獎”、“白玉蘭紀念獎”的外籍人員,可申請5年居留許可,此項政策專門針對對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貢獻的外籍人員;
省(市)級外籍高層次人才、特殊人才、知名人士,可申請3—5年居留許可,此項政策為新增;
國家、省(部)級科研機構、重點高等院校聘用的外籍學術、科研帶頭人以及副高職稱以上科研人員、教學人員,可申請3—5年居留許可,原此類人員只能申請4年期居留許可;
高新技術企業、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的外籍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可申請3—5年居留許可,原此類任職人員只能申請1—2年期居留許可;
跨國公司上海地區總部、研發中心、投資性公司的外籍法定代表人,以及高層次管理人才和科研人員,可申請3—5年居留許可,原高層次管理人才和科研人員只能申請1—3年期居留許可;
注冊資金在3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以及高級管理人員和個人投資企業的外籍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可申請3—5年居留許可,此項政策原注冊資金認定標準為3000萬美元;
上述六大類外籍高層次人才如不需長期在滬工作或居留,符合“F”(訪問類)簽證境內辦理條件的,可申請2—5年的多次入境有效“F”簽證,此項政策為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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