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160份少年犯成長檔案的背后:升華為"愛的延伸"
在深圳市寶安區法院少年綜合審判庭辦公室,法官助理龔江案頭放著160份藍色封皮的“緩刑被告人檔案”。記者隨手翻開一本,照片、成績單、榮譽證、課程結業證,書信、電話幫教記錄、短信回訪記錄......如果把首頁的判決書抽出,這完全是一部孩子的成長檔案。
近年來,廣東社會各界深入調研、合作,在未成年罪犯挽救方面頗具特色。據悉,廣東2008年比2007年判處的未成年罪犯下降11.36%。
“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審判是中心環節,但是幫教少年犯是系統工程,單靠法院一家肯定是不行的,需要全社會來共同承擔。”深圳市寶安區法院院長胡鷹認為,公、檢、法、司的協調配合,義工、社工的無私奉獻,才能讓“審判延伸”升華為“愛的延伸”。
延伸到法庭之外的成長檔案
“尊敬的審判長,在看守所里,我深深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可恥,懂得了自由的可貴和法律的尊嚴,更讓我明白了生命是否枯榮是看我怎樣去栽培。馬上就該讀高三了,我想參加高考,請給我一次機會,讓我改過。”
這是2007年6月,某職業技術學校在校生小林因搶劫被羈押在看守所時寫給案件承辦法官龔振京的信。當年9月2日,小林如愿以償地重返校園,除了黑了瘦了,周圍同學未曾感受到他更多的變化。但是,他的班主任王老師,卻多了一個不為人知的新身份——小林緩刑考驗期的跟蹤幫教人。
之后的一年,王老師和龔振京的電話成了“熱線”:小林月考得了第一名;小林成績有點波動,心理產生了壓力,但很努力,中午別的同學回家了,他還在教室里學習;期末他考了全年級第二;小林當上了班干部……小林的點滴進步是電話里津津樂道的話題。
小林家里還會有一個特殊的客人定期造訪,那是身穿便衣的龔法官。為了不引起別人的注意,維護小林的自尊心。他每次都遠遠地下了車,步行一段路程過去。
去年9月,在緩刑考驗期屆滿的時候,小林收到了廣州某大學的錄取通知書。短短的一年,小林實現了從少年犯到大學生的跨越。
幫教席上的“紅馬甲”
“今天,你父親不遠千里從山東趕來參加庭審,就算為了辛苦養育你的父母你也要真誠悔罪,痛改前非。”
6月4日下午,深圳市寶安區法院少年綜合審判庭,楊曉等3人搶劫案件的庭審正在進行。在圓桌審判臺的幫教席上,53歲的王瑩正在發表“幫教意見”。有些瘦弱的她身穿一件“紅馬甲”,馬甲上面“寶安義工”4個大字格外顯眼。
“這是法院聯合團區委義工聯對未成年被告人開展的‘一對一’幫教活動。庭審幫教是其中一個環節,重頭戲是緩刑考驗期間的跟蹤幫教,王瑩是接受邀請參加幫教活動的義工之一。”寶安區法院少年綜合審判庭庭長張穎告訴記者,從2007年該庭成立起,庭審中就經常出現“紅馬甲”的身影。
“我‘一對一’跟蹤幫教的另一個孩子是阿偉,曾因搶劫手機而獲刑。”說起自己的幫教對象,王瑩了如指掌,“經過一年幫教,阿偉像換了個人似的,從內向孤僻變得積極上進,現在一邊在電子廠打工、一邊上夜校學習技術,不久前還加入了我們義工聯,要通過做志愿者來幫助別人。”說到這兒,王瑩有種掩飾不住的成就感。
張穎告訴記者,阿偉被宣告緩刑后,王瑩親自去看守所把他接出來,并堅持定期家訪,成了他一家人的朋友。從家里到阿偉家要途經30個公交站,因為帶著3個孤兒,王瑩不能每周都去阿偉家。除了通過打電話和寫信給阿偉送去溫暖和關懷,王瑩想了一招兒。“求求你,幫我把水果和書帶到總站,那里有一個需要幫助的孩子,我付雙倍車錢。”一次次鞠躬,王瑩打動了公交司機,司機終于答應。
張穎還告訴記者,除了邀請“紅馬甲”外,根據每個幫教對象的具體情況,承辦法官“量體裁衣”,會選擇不同的幫教人,制定個性化的方案進行有針對性的幫教。
“案外功夫”為法庭準確量刑
去年5月的一天,寶安區西鄉街道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子弒父”血案。17歲的小平因不堪忍受父親對母親的長期虐待而向父親連砍十幾刀,其父被當場砍成重傷。幾分鐘后,兒子請求母親替自己報案自首。
根據2007年寶安區法院聯合區公、檢、司4家會簽的《關于建立“綠色通道”開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的通知》,深圳淳鋒律師事務所劉森榮律師在偵查階段即介入此案,為小平提供法律援助,并接受法院委托制作《社會調查報告》。
“有了綠色通道,不僅能夠提前介入,手續也簡化了很多。公安快捕,檢察快訴,法院快審、快結,就連看守所也專門設了一間律師會見室,一路綠燈,暢通無阻。”劉森榮律師告訴記者。
通過實地走訪小平的父母、家人、鄰居,甚至遠在廣西老家的小平小學班主任,劉森榮當庭發表了長達3500字的社會調查報告,對小平的性格特點、社會交往、日常行為、成長經歷,犯罪的原因和背景進行深入分析。正是這些“案外功夫”,為法庭準確量刑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鑒于該案件的特殊案情,寶安區法院還積極與團區委、區教育局聯系,邀請有資質的心理輔導老師和社會工作者擔任幫教人出庭,通過對小平進行心理分析和疏導,引導他正確認識犯罪,以健康的心態面對家庭。
經過庭審教育,小平跪倒在父親面前,喊出了十幾年未曾叫出的“爸爸”。一家人抱頭痛哭,令在場的人為之動容。最終,小平被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緩刑。
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判中,如何既能準確地適用刑罰打擊犯罪,又能充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其悔過自新,重新回歸社會,達到預防減少犯罪的目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鄭鄂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少年審判是法院的一項審判業務,更是一份社會歷史的責任。”他說,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工作,貫徹“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針,以審判為中心“前伸后延”,通過探索建立圓桌審判、社會調查、綠色通道、心理矯正、幫教回訪等工作機制,幫教、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
“依法能不定罪的就不定罪,可不判處刑罰的就不判處刑罰,可判輕刑的就不要判重刑;可判處緩刑的就不判處實刑,”鄭鄂強調,“給失足的孩子多一點回歸社會,重塑人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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