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典型案例 劉小姐于2006年在某家具廣場購買了一臺某品牌櫥柜,價格近7千元。由于購買時我市正在進行天然氣轉換工程,當時劉小姐就要求櫥柜的安裝要設計成煤氣和天然氣都可以使用。
劉小姐于2006年在某家具廣場購買了一臺某品牌櫥柜,價格近7千元。由于購買時我市正在進行天然氣轉換工程,當時劉小姐就要求櫥柜的安裝要設計成煤氣和天然氣都可以使用。
今年2月櫥柜出現質量問題,家居廣場維修人員上門維修時告知劉小姐,她家的櫥柜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因天然氣比空氣輕,應該在使用天然氣之前在櫥柜面板靠上位置打通氣孔,以便空氣流通不積聚天然氣,如果不打孔,天然氣積累到一定比例點火做飯就容易引爆。
由于剛購買時劉小姐家里是使用煤氣,后改為天然氣,所購櫥柜安裝時商家沒有打通天然氣氣孔,家居廣場承認情況屬實,表示道歉但拒絕免費打孔。劉小姐對此不滿,遂投訴,要求該家居廣場給自己家免費打通安全氣孔,并賠償精神損失及其它賠償費用約8000元。
律師點評
廣東經天律師事務所杜艷芝律師解釋:
根據《消法》第十八條之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應當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要求,對于已經發現的嚴重缺陷可能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在本案例中,消費者劉小姐在購買櫥柜時即已要求商家對櫥柜改造為符合使用天然氣的條件,但事實上,商家在安裝櫥柜時未打通天然氣氣孔,導致櫥柜存在隨時可能爆炸的安全隱患,因此,商家有義務立即免費為消費者打通天然氣氣孔,防止危害的發生。
下一篇: 用對軟裝讓房間“大”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