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撞公交不撞奔馳”的可怕邏輯
發布時間:2009-06-15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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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司機避開奔馳撞公交,稱奔馳太貴撞不起。6月11日下午,重慶市雙碑石井坡車站紅綠燈處,一輛剎車失靈的長安小貨車眼見追尾不可避免,司機當機立斷——猛打方向盤避開正前方的奔馳,而撞向了另一車道滿載乘客的公交車。司機事后解釋說“奔馳車我撞了賠不起”。(《重慶晚報》6月12日報道)
奔馳太貴賠不起,所以**脆撞公交。“兩害相權取其輕”,當然是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之一。可是,當事司機只考慮了車的價值,卻忽略了人的生命——公交車上可是滿載乘客啊,如果出了事情怎么得了!你的賠償并不見得少,還有可能負上更重的刑事責任。特別是萬一真出了人員傷亡,你又良心何安?!
當車禍后果尚不可預見的情況下,面對幾十條乘客的性命和賠償奔馳的價錢,這位司機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前者。我估計,當事司機“寧撞公交不撞奔馳”,不僅是出于“賠不起”的擔憂,還可能有“惹不起”考慮。開奔馳的非富即貴,很多都是大人物,能不惹就不惹;坐公交的都是普通人、窮人,好對付。寧撞滿車普通人、不惹一個“富貴人”,這就是某些人潛意識里的可怕邏輯。
突然打了個寒顫。假如司機遇到了無可退避的緊急關頭,眼前一個城里人、一個(甚至幾個)鄉下人,他會選擇撞誰?按照“寧撞公交不撞奔馳”的可怕邏輯,他肯定會毫不遲疑地猛打方向盤,無情地將車輪從鄉下人的身上碾過去!同命不同價,一直是“中國特色”之一,比如前些日子出臺的《廣東省公安機關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有關項目計算標準》就規定,交通事故城鎮居民最多能獲賠76萬多元,而農村居民則只有區區25萬多元。城里人的命金貴,鄉下人的命則“賤”得多,撞兩三個也比撞一個城里人“便宜”,不撞他撞誰呢?人窮志短、命賤言輕,今后窮人是不是連門都不敢出了呢?
在利害的考量之下,奔馳和公交立時被分出了輕重,人的生命也成了可以隨意取舍的東西。這是怎樣的一種評判標準,怎不令人脊背上冒出絲絲涼意!但問題的可怕之處并不止此,更值得深思的是:是什么造就了“寧撞公交不撞奔馳”的可怕邏輯?是誰人為地制造了不平等,這種不平等又將把我們的社會帶向何處? (喬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