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辦事項目 | |||
辦理《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驗收申報》 | |||
辦理機構 |
辦理地址 |
辦理時間 |
聯系電話 |
徐匯區公安消防支隊 |
天鑰橋路901號 |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
64868911-37288 |
徐匯區公安消防支隊 |
虹橋路313號 |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時-11:30時 |
64870011-250 |
辦事條件(申辦對象資格) | |||
凡在本市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和建筑物內部裝修時,必須進行消防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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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手續(所需的證明材料) | |||
1、按規定格式填寫并蓋公章的《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原件及軟盤,此表應由
填寫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簽名,并蓋單位法人章,各專項的施工單位應載明承攬工
程范圍;
2、建筑構件、材料防火性能和消防產品的清單及質量合格證明;
3、原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核發的所有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4、按規定格式的建筑設施調試合格開通報告原件及軟盤,所有消防設備和產品選用的廠家、類型、數量及產品的檢測報告;建筑消防設施調試合格開通報告應由調試人員本人簽名,并
由調試人員的單位蓋法人章。(簡單的內裝修工程可由物業管理單位出具“消防設施未變動
或已開通”的證明);
5、火災報警聯動控制系統的邏輯關系圖或說明書原件,并蓋由調試單位法人章;
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名單原件,該物業的管理單位蓋法人章確認;
7、綱結構防火噴涂施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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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序(工作流程) | |||
公安消防機構在對建筑工程檢查驗收后,對工程核發《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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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依據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及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等
法律法規 | |||
辦理時限 | |||
辦理本項目需17個工作日 | |||
有效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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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及依據 | |||
辦理本項目不收費 | |||
表格樣張下載類 | |||
《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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