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光與燈具的設計理念
發布時間:2009-05-26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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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室內設計中燈具形態的表現,在保證最基本的功能要求之時,超越固有的所謂燈具形態的觀念,設計思維的意念與想象便會進入無限豐富的創造空間。由材料、結構、形態和肌理構造的燈具物質形式也因此易于被轉化為孕含某種人文精神的藝術視覺載體。燈具設計的內容與形式是光。室內燈具功能的限定并不存在十分嚴格和多方面的范圍。
知識
室內設計中燈具形態的表現,在保證最基本的功能要求之時,超越固有的所謂燈具形態的觀念,設計思維的意念與想象便會進入無限豐富的創造空間。由材料、結構、形態和肌理構造的燈具物質形式也因此易于被轉化為孕含某種人文精神的藝術視覺載體。燈具設計的內容與形式是光。室內燈具功能的限定并不存在十分嚴格和多方面的范圍。除了安全性和視覺的生理要求,以及制造某種特定的室內光的氛圍,設計的語言和概念自然是可以自由發揮和重新確立的。
光的設計是一既舊又新的表現范疇。徘徊于我們所熟悉、所認知和所確定的關于光與燈具設計的理念必定是毫無意義的。藝術與設計的真正價值應當體現在如同科學探索中的那種發現精神。所謂“創造”,其實質并不是在藝術和設計中僅表現出某種令人愉悅的生理和心理的感知,因為藝術和設計中的這種對人所發生的身心體驗過程仍然停留在較低的精神層面上。只有當某種新觀念的建立或發現或解決某個問題時,藝術家與設計家才真正涉入到創造的真理層面之中。這恐伯也正是當代人文精神的“命泉”之所在。要設計出真正有意義和價值的作品,可步入的途徑唯有一條:告別傳統觀念和形式,以一個全新的角度去認識、理解和表達一個舊的主題。當自己和他人面對你的作品而感覺到“怎么可以這樣牎?”時,你的藝術與設計思維才能名副其實地變為思想,它的出現更是藝術與設計轉向意義深遠的質變的起點。展示的便是具有如此般的創造設計思維。堅實透明的玻璃澆鑄成上下兩塊結合的方形造型,而燈完全被裸露地夾在其中。它像在冬天剛從湖里切割下來的冰磚,卻溫柔地閃閃發光。可隨意將其擱置在地上、墻角或桌上的使用方法本身就是一種突破。類似于磚形的簡易實體,既可分放也可壘砌,隱含著創立的自信和毅力。生活中每一個物體及其事件其實都可以成為設計創作靈感生發的動機。
本色的半透明合成材料制成的方形袋狀燈罩,由兩個細細的金屬支架固定。它們看上去有令人意想不到的空靈感。用鐵絲彎成自由的形態,再將電線與鐵絲用白紙包纏在一起,自然成浪漫的燈形。這些燈具設計的物質視覺形態的表現、材料的應用,以及制作的工藝效果,就是設計者背叛了傳統燈具特定概念的限制,而進入設計表現范圍的視覺效應設計。設計者將這種創造性的意念轉化成了視覺化的有形形式,由此延伸出富有探索價值的心理空間狀態,形式的創造表現也最終變為具有審美價值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