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王老吉背后的"非遺"爭奪戰:一場官司引發的"入遺"
專家清點非遺開發中的誤區
清朝時,王老吉在廣東很暢銷。圖為穿古典服飾的女孩喝王老吉。 資料圖片
○位列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是這種酒的制作技藝,不是酒。但該品牌酒在打廣告時就說,某某酒是“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就荒謬了。酒是物質的,怎么成了非物質文化遺產?———馮驥才
○在日本,一旦企業希望申報非遺,必須交出自己的配方,否則不可能申報成功的。一旦經營出現問題或者公益性事業做得不夠,**有權“罷免”企業對這門技藝的經營權,交給其他企業生產。———高丙中
核心提示:聽起來就像一場鬧劇:王老吉竟引發了胃潰瘍。王老吉涼茶在2009年初夏遭遇“飛來橫禍”,此時,紅罐飲料王老吉的罐裝銷量在內地已超越可口可樂。
由于浙江一個消費者投訴王老吉導致胃潰瘍,王老吉涼茶里的夏枯草等成分被衛生部認定不在允許添加食用中藥材的名單之列。廣東省食品行業協會(粵食協)幾次公開“喊冤后”,衛生部最后又公開澄清“王老吉食用安全”。作為一個極典型的例子,涼茶在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后,王老吉利潤迅速上漲,傳統配方似乎又成為一把有所制約的“雙刃劍”。眼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產業開發正遭遇一系列沖突:涉及文化的公益性與商業性之爭、傳統工藝與現代法規之爭。
圍繞王老吉背后的“非遺”保護和爭奪,記者展開調查采訪,在北京大學、中山大學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專家的講述中,目前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開發中的一些誤區、隱憂,浮出水面。
1 “一場官司引發的入遺”
夏枯草并不是第一次給王老吉“惹事”了。夏枯草導致一位浙江消費者患上胃潰瘍的事件,就像4年前在北京引發的那場官司的翻版,當時曾被北京和廣州媒體廣泛報道。
根據《南方周末》2006年8月10日的報道《涼茶保衛戰》。2005年“3·15”期間,擁有十幾年經驗的職業“打假人”劉殿林瞄上了廣東的涼茶。他先在北京海淀等3個區的法院將“王老吉”告上法庭,理由是它違法添加中藥“夏枯草”;同年6月,他又將“黃振龍”、“平安堂”、“金葫蘆”等6家涼茶品牌告上廣東衛生監督所,理由是它們違反宣傳功效。
“當年的王老吉危機并不亞于今天。”2005年正值SARS過后不久,廣東涼茶進入了大的工業化發展時期,當時總銷售額已突破50億元人民幣。劉殿林卻抓住“藥食同源”的問題窮追猛打。他當時就已指出,絕大部分涼茶申報的都是“食字號”。根據國家衛生部的規定,被列為“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只有87項,而常見涼茶經常使用的草藥超過200項。如果涼茶使用了不在名單中的草藥,譬如紅罐王老吉中使用的夏枯草,則非常容易成為被告。
中山大學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朱鋼博士認為,涼茶申報遺產,最初的緣由就是來自于這場與夏枯草有關的官司。雖然劉殿林敗訴了,但他使出的一招幾乎要了涼茶行業的命,也間接促使涼茶“自救”,于是想到了申遺。
有趣的是,涼茶被列為國家級遺產后,有關部門專門在廣東大廈召開一個慶祝大會。會上有一個這樣的宣布:“來自粵港澳的21家涼茶生產企業擁有的18個品牌54個秘方及術語屬于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列,將受到《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公約》及我國有關法律永久性保護。”這其中,就包括“王老吉”、“白云山”、“夏桑菊”等品牌。甚至,在當年粵食協的一份發文中這樣說:“涼茶申遺成功是源遠流長的嶺南文化的勝利。”
很明顯的是,“涼茶申遺”讓王老吉等涼茶企業躲過了當年的危機。在《羊城晚報》一則當年的報道中這樣寫道:“廣東省文化廳及廣東省食品行業協會的負責人認為,涼茶申遺成功的最大意義,在于其模式為其它傳統食品適應工業化和現代化生存、發展提供了樣板。嶺南地區還有上千種類似涼茶的傳統食品,比如涼果、廣式臘味等。制作這類傳統食品的傳統工藝,顯然與現代化工業的生產模式形成一定的沖突。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則是最有效的保護辦法。”
直到今年再次發生夏枯草事件,“申遺”顯然不是一個理想的“保護傘”。
2 王老吉算不算“非遺”?
更戲劇性的是,夏枯草事件后的王老吉,其概念在非遺專家那里也模糊起來。
中山大學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主任康保成說,當年國家批準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稱是“涼茶”,其實這是不嚴謹的,符合學理的名稱應該是“涼茶制作技藝”,就像大家喝的茶,它是物質的,但是這茶的制作技藝,則是非物質的。“當年以‘涼茶’為名申報,有商業因素介入的影響。”
“就像浙江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西湖龍井茶采摘和制作技藝,它包含的是從種植、采摘到制作的一整套傳統流程,而并沒有保護某一商標品牌的龍井茶生產一樣。”康保成說,“涼茶”列為非遺后卻保護了擁有54個秘方、18個品牌的生產企業。“王老吉是物質形態的,怎么列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
但著名民俗學家、中山大學博導葉春生卻認為:“王老吉作為傳統工藝的物質載體,實際情況中很難跟非物質形態的制作技藝分開。”葉春生說,廣東炎熱的氣候條件下廣東人發明了驅濕熱、去火氣的涼茶,是一種民間生活的積累,完全值得保護起來。
康保成說:“我們一部分專家主張,食品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因背后牽扯的商業利潤,都應該延緩申報。”這一主張正在獲得相當多非遺專家支持。今年初,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國家非遺保護專家委員會主任馮驥才在第二屆中國傳統節日論壇上發言指出,目前在全國非遺項目的申報過程中,飲食類可謂“瘋狂上馬”,他則“對某些飲食項目的‘申遺’持保留意見”。馮驥才表達了自己的憂慮:“‘文化搭臺,經濟唱戲’,這種提法我不太欣賞。”
“位列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是這種酒的制作技藝,不是酒。但該品牌酒在打廣告時就說,某某酒是‘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就荒謬了。酒是物質的,怎么成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了?專家論證了半天,難道說是在為這種酒打廣告?”馮驥才舉了某品牌酒的例子。
可是,馮驥才的擔憂卻正在變為現實。在廣州,市民們有口皆碑的廣式臘味和廣式蓮蓉餅食,小鳳餅(雞仔餅)連同它最有名的餅店“成珠樓”,一并被列為第二批廣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在西安,創辦于1920年的西安老字號民族飯莊同盛祥的牛羊肉泡饃制作技藝,在去年成為陜西唯一入選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飲食項目。
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品牌化開發,中國民俗學會副理事長、北京大學教授高丙中認為,在現有的“非遺”申請過程中,確實存在某些項目動機不純的現象。但中國的“非遺”保護工作剛剛起步,目前最重要的是“保護”,“保護”期間會產生“副作用”,可以慢慢調節。“不可否認,位列‘非遺’名錄后,具備商業價值的‘非遺’項目因此名利雙收。但保護‘非遺’,就是要讓‘非遺’服務于現代生活,全社會共享,脫離了老百姓生活,僅藏在博物館里的‘非遺’真的有意義嗎?”
3 “非遺”傳承要側重公益
涼茶列為國家級非遺名錄后,王老吉既是保護的秘方持有者,又是產品生產的企業,還遭遇來自公眾的質疑,這在非物質文化遺產專家看來是相互矛盾的邏輯。
“由于列為國家級非遺名錄,廣受認可,等于是享受了一種社會公共資源———受到全社會公眾的共同保護和認可,如果在這個過程中盈利發財,企業就必須強調一種公益的性質。”高丙中分析說,王老吉事件暴露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益性事業與企業開發盈利性之間的矛盾。
“在日本,一旦企業或某個行業希望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就必須交出自己的配方,否則是不可能申報成功的。一旦向全社會交出了這個配方,這個企業才有可能享受‘非遺’開發帶來的種種好處,如果一旦經營出現問題或者公益性事業做得不夠,**和公眾都有權利提出質疑,‘罷免’這個企業的經營權,交給其他企業生產。”高丙中分析說,目前國內的食品類非遺申報中,相關企業所掌握的配方被當作商業機密,不太可能廣泛公開。
日本**在其《文化財產保護法》中,一旦被認定為“重要無形文化遺產”的傳承人也就負有將其技藝、技能及其作品等予以公開和傳承給后世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堅持“秘不外傳”拒絕技藝或者其所謂“絕活”外泄,就將解除或者取消其資格。
“口傳與非物質文化并非屬于某個個人或者是某個公司獨有的。在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強調某某家的涼茶、牛羊肉泡饃之類,會不會使得文化的發展處在不公平的境地?會不會形成壟斷?一旦給哪個頒發了“正宗”的獎杯,會不會變相限制了多元化的發展?”高丙中提出了自己的擔憂。
去年出爐的第二批國家級非遺名錄上,“掛爐烤鴨技藝”直接公布了全聚德的品牌;“月餅制作技藝”也公布了廣東安琪食品有限公司的“安琪廣式月餅制作技藝”,以及山西的“雙合成郭杜林晉式月餅制作技藝”,背后直接觸動的是企業利益。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應該在非官方、非盈利的情景中。要讓所有有心人都有機會展示、切磋、培訓與傳承,從而喚起文化自身真正的活力,而不僅僅是頒發封號和金杯。有開武館的,就得有踢館的,才能進步。”高丙中說,“公益性”應當是參與非遺開發的企業首要堅持的原則。
4 過度申報與開發的風波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告訴記者,國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目前存在著“過度”申報的傾向。
去年有小道消息稱,印度今年準備向聯合國申報20項“人類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角逐世界級非遺,于是中國有關部門今年申報了30項,然而實際情況卻是,印度只申報了2項,而中國提交的30個項目讓聯合國的專家喊“頭疼”。“申報得多就是好?就是文化上的壓倒性勝利?”該專家發問。
高丙中認為,是否存在“過度”申報的傾向,目前還不好判斷,但國家已經在嚴格篩選了。“如今我國已經有1000多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但是第一、二批全國各地共同遞交申報的項目,超過了3000項,國家已經篩選了一半以上的項目。”
眼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從國家級、省級到市縣級正全面鋪開,全國究竟有多少項目列入這個網絡已很難統計。高丙中說:“作為市縣級的地方單位,如果他們認為一個項目代表他們的文化,列入當地的非遺名單,外地專家是很難干預的。”
高丙中舉例說,這兩年最有爭議的案例就是云南納西古樂申報世界遺產一事,當地**宣稱,納西古樂是“音樂活化石”,但是一些專家提出質疑。中國傳統音樂學會常務理事吳學源甚至說,納西古樂說白了就是一臺晚會的名稱,一個商業品牌,它和史實不符,欺騙性太大。“專家們認為納西古樂是云南洞經音樂的一個衍生品,但其歷史和價值被地方**夸大了,最后鬧到了法庭,不過直到現在,納西古樂連國家級名錄都沒有進。”
針對王老吉的夏枯草事件,也有專家提出,“‘王老吉’100多年歷史”是拉大旗作虎皮。就是一千年、一萬年歷史,也要遵從今天的“游戲法則”,沒有任何人、任何產品能例外。中山大學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俊華舉例說,2008年,發生了一個藥發傀儡戲案件,因為藥發傀儡戲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在表演過程前必須要自制一種**,這顯然是與現在的法律相違背的,所以當時被公安給抓起來了,沒收了道具。“這個案例就說明就算你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你也要必須符合現有的法律。”
什么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有資格申報?這些傳統技藝又該如何防止過度開發?防止商家打擦邊球?“我認為,眼下急需制定相關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或行業規范,來控制非遺現代開發中的尺度。”高丙中說。
中醫專家建議王老吉加說明
引發爭議的夏枯草為中藥,在中國的應用已經有了幾千年了,直接引發胃潰瘍的可能性不大。中國南方醫學研究部粵西醫學研究所所長陳長青分析說:“王老吉作為一種功能性飲料,肯定是有偏性的,可以看成一種中藥飲料,并不是適合所有人飲用,體質虛寒的人不宜飲用,并且也不適宜長期飲用。”
中醫民間學者劉明武翻閱《神農本草經》,查找到夏枯草在書中被歸為下品。《神農本草經》中所記載的植物分為上品、中品和下品,一般下品是有偏性的,主張有病的時候才服用。
中藥講究中正平和,長期使用陰陽有偏性的藥物及食物會將人體的陰陽平衡打亂,這樣一來機體就會出現問題的。王老吉的廣告:“怕上火,喝王老吉”。這幾個字,王老吉的功能和性味都說出來了,那些容易上火的,適合用王老吉。而那些虛寒型體質的人不適合。
對于懂得中國傳統文化及常識的人來說,夏枯草已經進入南方人飲食,比如潮州人以及湖南人的糯米粑粑中都會適量添加夏枯草,以期消暑解毒之功。近百年,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遭遇種種沖擊,現在還處于一種復興過程,所以今天的一些人會割裂傳統來看待夏枯草一事,不知道什么時候、什么情形下飲用涼茶,實際上是一種傳統文化的遺失。
劉明武認為,王老吉應當在商品包裝上注明:不適宜長期服用、不適宜胃寒者服用,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專訪
中山大學中國非遺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俊華教授:
“非遺”申報與開發存在誤區
記者:因為這次的王老吉事件,有專家認為,將“涼茶”申報為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本來就是一個錯誤,應該申報的是“涼茶制作技藝”。您如何看待二者差別?
宋俊華:這次的夏枯草事件實際上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和現有法規(食品安全)在理清上出現的問題。我們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前提是必須符合現有的法律法規。
我認為,現在這件事情上要做的是:1.確定夏枯草是不是涼茶制作技藝的必須配方;2.鑒定夏枯草是否對人體有害;3.如果確實對人體有害,即使它是涼茶制作技藝的必須配方,我們也不能保護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因為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宣言中明確提出只考慮符合現有人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缺乏完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的情況下,我們必須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現有的法律之間尋找到一個平衡點。王老吉就算是一個百年企業,也必須在符合現有的法律框架下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權利。
記者:有專家指出,目前國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存在著這樣或者那樣的誤區?
宋俊華:現在國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申報確實存在很多誤區。主要是非物質文化剛進入大眾視野,真正了解的人其實不多,而且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無形性必須依托有形的物質載體才能顯現,這就導致大家都去關注它的載體而忽略了技藝本身。這其實是一種舍本逐末的做法。
關于申報存在的問題,其實聯合國設名錄的目的是關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世界的,是人類共同擁有的。但事實上,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成了國家間相互競爭的砝碼,成了國家文化實力之間的競爭,這些都是難以克服的。這些問題放到地方上是一樣的,尤其在中國,由于行政和文化的劃分是不一樣的,有重合的地方,那勢必會導致爭論,還有政治文化的因素使之更加復雜化,在申請上就會出現一些有意無意的沖突和誤解。
我們知道,申請到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文化政績的表現,并且和當地的利益是緊密相聯的。在中國,當國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相沖突的時候,大部分是會以地方利益為重的,然而這有時候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是不利的。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比如前幾年的廣東順德和浙江爭三字經,這是省之間的競爭;還有地區間的爭奪,比如廈門和泉州爭南音。
記者:是否存在著過度申報的問題?
宋俊華:關于申報數量的問題確實存在。其實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總數也就那么多,但你每次都得報啊,而且大家都想報得越多越好,這就必然出現很多不合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有些根本就不是非遺,或者有些根本就夠不上資格保護。為什么出現這種情況呢?主要是我們現在還沒有一個統一的鑒定標準,比如:歷史要有多長時間才算?什么樣的價值才算?等等。
沒有統一的標準,申報非遺必定會有模糊性,有模糊性必然導致問題。但日本和韓國卻不一樣,他們有非常詳細的鑒定標準,而且他們的文化保護進行得早,全國人民都有比較高的文化保護意識,進行起來也就比較順利,他們是從下而上進行的,而中國剛好是從上而下的。日本重保護也重監測,如果保護不當就會撤銷其非遺的稱號,但中國現在是只上不下的,一般是不會給你撤銷的。 (撰文:記者/李培 實習生/向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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