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室內設計中的照明設計
所謂照明設計,是相對室內環境自然采光而言的。它是依據不同建筑室內空間環境中所需照度,正確選用照明方式與燈具類型來為人們提供良好的光照條件,以使人們在建筑室內空間環境中能夠獲得最佳的視覺效果,同時還能夠獲得某種氣氛和意境,增強其建筑室內空間表現效果及審美感愛的一種設計處理手法。
從居住環境來看,若沒有光線就影響了人們的正常生活,所以居住環境中的采光與照明是人們日常生活中必備的條件之一,也是人們審美情趣上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居住環境的照明,它既能強化我們所要表現的環境空間,也可淡化或隱藏那些不愿外露的私密空間。
居住環境裝飾中照明設計的具體作用在于能為居室環境增添光彩,表現居室環境材料的質感,完善室內的裝飾效果,形成一個虛實結合的空間,并能調整人對室內溫度的感受,其作用是非常廣泛的。而現代居室內環境照明的方式主要是直接照明、半直接照明、漫射照明、半間接照明與間接照明等形式,這些照明形式的含義具體為:
直接照明:是指光源有90-100%的光量,直接投射到被照物體上,只有0-10%的光量投射到墻與頂面,再反射到物體上的照明方式。
半直接照明:是指有60-90%的光量投射到被照物體,而其余10-40%的光經反射后再投射到物體表面。這類照明形式一般指燈罩上端開口小,下端開口大的臺燈與吊燈。
漫射照明: 是指光線有40-60%的光量投射到被照物體上,另外40-60%的光線被反射后照射到物體上。這種光線亮度較差,但光質柔軟,一般都采用毛玻璃或半透明的乳白塑料燈罩,比如普通的室內吊燈、壁燈等。
半間接照明:是指有10-40%的光線直接照射,60-90%的光線是反射到被照物體上的。這種方式能產生比較特殊的照明效果,適合于門廳、過道或學習環境中的照明需要。
間接照明:是指有0-10%的直接光線,90-100%的間接光線,諸如燈罩只有上端開口的落地臺燈、立燈、壁燈等均屬于此類照明形式。需注意是的這種照明方式在單獨使用時,不透明的燈罩下部會產生濃重的陰影,需用其它類型的照明方式加以調和。間接照明通常只用于居住環境的裝飾,以渲染環境的氣氛。
另外在居住環境裝飾中,各種照明燈具有其中也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并從燈具造型上為室內環境增添無窮的美感。這些照明燈具從形狀上看有方形、圓形、橢圓形、燭形、蓮花形、菱形等;從安裝方式上看有吊掛、直立、鑲嵌等;從制作材料上看有玻璃、塑料、紗質、木質框架等。其具體的種類有:
吊燈:把懸掛在房間頂面的燈具,為最常見的普通照明形式,有直接、門接、下向照射與漫射等形態。吊燈的吊桿有多種樣式,懸掛在起居室等環境,給人以豪華氣派的感受。
吸頂燈:是嵌裝在吊頂內的隱置式燈具,燈口與吊頂板銜接,屬下向直接照明形式。
壁燈:是指安裝在墻面上的燈具,有貼壁燈與懸壁燈兩種。很多情況下壁燈都是作為一種裝飾用的照明設施,安裝在居住環境的門廳、走廊、衛生間與臥室的床頭等地方。
落地燈:有各種樣式的燈桿,其燈罩的造型更是多姿多彩,主要用于起居與睡眠環境,且是室內環境不可缺少的陳設之一。
臺燈:是不落地的有座燈具,主要放在茶幾、書桌、工作臺、床頭柜等家具上作局部照明,其造型更是不勝枚舉,也是室內環境不可缺少的陳設之一。
燈具在現代居住環境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由于它的光、色、形、質等作用,使得居住環境更加豐富多彩。而居室中各個房間的照明選擇,則有以下這樣一些特點,即:
起居室----在起居環境中的活動很多,主要包括會客、聊天、聽音樂、看電視與讀書寫字等,為此照明方式應多樣。比如多人聚會時即采用普通照明,可用吊燈、嵌頂燈與吸頂燈等;而聽音樂、看電視則采用落地燈與臺燈作局部照明;另外起居環境中的各種掛畫、盆景、雕塑與收藏藝術品等,則可用射燈裝飾照明。
臥室----臥室與起居室一樣性能較多,光線的選擇也多樣。如睡眠時要求光線柔和,常用床頭墻上壁燈或床頭柜上的臺燈;穿衣服、化妝時均要求光線均勻,常用臥室內的普通照明燈具,并利用衣柜前與梳妝臺上的燈具作局部照明。
餐廳----由于中國人吃飯時比較注重菜肴的色香味,故要求照明的照度比西方人用餐時要明亮得多中,主要采用下向照明的吊燈,光源范圍最好不超過餐桌的范圍,且勿使光線直接射入人的眼睛。燈的亮度與高度應能調節,以適應就餐人數的變化。
此外,居住環境裝飾中的照明,其安全保障應從照明設施的安全性與配電系統的安全性兩方面來考慮。在照明設施方面,應避免因亮度不夠而導致意外事故發生。另外,室內配電線路必須由專業人士安裝,購買的各種電器產口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因為只有這樣,居住環境裝飾中的照明設計才有了安全的保障,居住環境照明設計中的光影魅力也才能更好地來。愿人們在居住環境裝飾照明設計中,能夠更好地享受光與影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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