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湖南隆回公安局稱與羅彩霞事件無關 要媒體道歉
羅彩霞遭人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經《中國青年報》、《三湘都市報》等媒體報道后引起各界普遍關注,(湖南邵陽市)隆回縣公安局也遭到網友口誅筆伐。5月7日,湖南隆回縣公安局就此事發函給本網(湖南在線),聲稱此事與隆回縣公安局無關。
現任公安局政委成眾矢之的 女兒正在讀高一
聲明稱,隆回縣現任公安局政委系彭學雷,其女兒現就讀于湖南新邵縣一中,還是高一學生。王崢嶸雖然曾任過隆回縣公安局政委,但早已被免職,媒體在報道此事時,未在標題中注明“原隆回縣公安局政委”,致許多讀者和網友誤認為王崢嶸仍系現任政委,此事與隆回縣公安局現任的政委有關。此文被眾多網站和媒體轉載后,引起全國各地廣泛關注,質問、指責隆回公安局和彭學雷的電話絡繹不絕,嚴重影響了隆回公安局和彭學雷的正常工作與生活。
王崢嶸涉及重大貪污案為何沒有收押?
據隆回縣公安局稱,王崢嶸于2004年8月25日從邵東縣牛馬司鎮黨委書記調任到同屬邵陽市的隆回縣公安局任政委。2006年5月,因其在擔任邵東縣牛馬司鎮鎮長、黨委書記期間涉及一受賄窩案,被邵陽市紀委“雙規”。
據悉,王崢嶸涉及的受賄案入選湖南2007年度十大反貪案。《中國青年報》關于羅彩霞事件的報道中提到,王崢嶸2009年曾和當地派出某所長一起到天津與羅彩霞協商,足見仍是自由之身,這一點也造成了網友的誤解。
對此,隆回縣公安局的聲明中也包含了相關解釋,據悉,2006年6月,王崢嶸因受賄被檢察機關刑事拘留。2007年2月被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終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5年執行,目前王崢嶸仍在服緩刑期間,緩刑不必關押。
冒名事件與隆回縣公安局無關 要求媒體道歉
隆回縣公安局聲稱,王崢嶸女兒冒名頂替上大學此事發生在2004年7月高考結束之后,當時王崢嶸還是邵東縣牛馬司鎮的黨委書記。王崢嶸于2004年8月底才調任隆回縣公安局政委,此時高考錄取工作已接近尾聲,其女兒冒名頂替之事也已基本辦妥。
該局據此認為,冒名頂替一事的發生,既與王崢嶸擔任公安局政委的職權無關,更與隆回縣公安局無關,此事發生在邵東縣,雙方當事人及與此事相關的單位和人員都是邵東人,不屬隆回縣公安局管轄范圍。
隆回縣公安局要求媒體對現任政委彭學雷公開道歉,并聲稱將保留進一步用法律維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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