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每年的重大節假日,是廣大市民購物的集中時期,也是商家或廠家進行瘋狂促銷的特殊時期。為了用比較刺激的方式打動消費者,讓消費者在一時沖動之下“失去理智”地花錢,在本身貨源不足和售后服務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一些商家或廠家不惜使用各種“詐”術,讓傾囊購物的顧客在“反應過來”之后“后悔不迭”。 節假日促銷“詐”術之一:劣貨特賣。
每年的重大節假日,是廣大市民購物的集中時期,也是商家或廠家進行瘋狂促銷的特殊時期。為了用比較刺激的方式打動消費者,讓消費者在一時沖動之下“失去理智”地花錢,在本身貨源不足和售后服務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一些商家或廠家不惜使用各種“詐”術,讓傾囊購物的顧客在“反應過來”之后“后悔不迭”。
節假日促銷“詐”術之一:劣貨特賣。
由于每年的幾個重大節假日包括國慶長假,都是市民利用休息時間沖動購物的高峰期。因此,精明的商家連同廠家,早早就針對重大節假日準備了大量的促銷商品,其中包括一部分價格低得讓消費者“心跳”的“特價”商品。俗話說“一分價錢一分貨”,價格低到讓人“心跳”的程度,以至于誘惑得消費者失去理智去購買,這類“特價”商品其中就有這樣的“貨色”:在庫房里存放多年一直滯銷的“積壓貨”、被消費者正常購買后屢屢出現質量問題的“返修貨”、遭受意外比如水淹后烘干并更換包裝的“殘損貨”、廠家專為節假日低價促銷制作的“低質貨”……消費者單憑“特價”,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搶購這類商品,其后果可想而知。
解決辦法:對于超乎尋常的“特價”商品,消費者還是少碰為好。即便要買,也要找個懂行的朋友當場試,確認放心后再掏腰包。
節假日促銷“詐”術之二:“空頭售賣”。
在節假日促銷中,由于商家心里也沒底,不敢多進貨,所以出現某些商品一旦旺銷,賣場只能開“空頭銷貨票”,而庫房根本無貨,如家電、家具、衛生潔具等大件商品。在有關法規中,商品包修、包換、包退的“三包期”,從商家開具銷貨票之日算起,商家在賣場開了“空頭銷貨票”,也誘騙消費者當下交了錢,庫房里卻沒有貨。等商家到了貨,再慢騰騰地給消費者送到家,已拖過了“三包期”中的“包退期”,等于商家設“套”坑了消費者一把:商品一旦出了質量問題,消費者只能換、不能退。還有,消費者提前交錢,商家提前開票,過后好長時間才來貨,結果節后來貨和節中開票時賣場的樣品不一樣,使消費者進入既不能退、又不想要的“兩難境地”。
解決辦法:購買大件商品一定不要著急,即便要買,也要讓商家或賣場促銷員在“銷貨票”上注明送貨日期、違約處罰辦法和“與賣場樣品一致”等字樣。
節假日促銷“詐”術之三:刷卡“貓膩”。
在節假日購物高峰時,商家一為避免收現鈔遇上假鈔,二為避免找零錢費事,往往鼓勵消費者用銀行卡刷卡購物。許多消費者也認為,用銀行卡刷卡購物既省卻了攜帶大量現金的麻煩和交款時沒有零錢的尷尬,也顯得消費很有檔次。令消費者沒有想到的是:刷卡購物有“貓膩”,即產生好買難退的“消費后遺癥”。消費者在刷卡購物后,如果在“三包期”內想退貨的話,商家一是要收“銀行卡刷卡消費退錢手續費”,讓消費者白白損失一筆錢;二是消費者退貨的錢,得從商家的收銀機上退到銀聯公司,再轉到消費者的銀行卡上,要有一個過程,消費者需要耐心等待。以上種種,商家鼓勵用銀行卡刷卡消費,實際上是為消費者退貨設置了障礙。
解決辦法:消費者購物時,先看好賣場內的銀行自動取款機或附近的銀行,以便確定購買后就近提款。消費者要避開使用銀行卡購物,盡量使用現金消費為好。
節假日促銷“詐”術之四:不開發票。
不少商家和廠家在平日銷售時,為偷漏國家稅收,想盡辦法不給消費者開具國家法定的銷貨發票。在重大節假日促銷中,商家和廠家為了把價格放低進行促銷,更是不給消費者開具發票,以開發票一個價、不開發票又一個價為借口,誘使消費者放棄正規發票。消費者貪便宜不堅持索要發票,如購買上商家或廠家的“問題商品”,在與商家或廠家協商解決不成,需要到行政執法部門申訴或到法院起訴的話,只因沒有發票——法定的購物憑證,有關部門或法律部門就可不予受理。消費者作為弱勢群體,在求告無門的情況下,只能吃啞巴虧。
解決辦法:考慮到商品的長期使用,消費者在購物時,要堅持向商家或廠家索要正規發票。如果商家或廠家堅持不給開正規發票,消費者又想買,則應保存好商家或廠家開具的不正規票據。如果商品出了問題,商家或廠家賴賬的話,消費者可拿著違法票據先去稅務部門舉報其偷漏稅,以促使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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