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教學型教授”,“教學型副教授”,這是江西理工大學最近設立的工作崗位。教授分出類型,是為了更好地調動教師們的積極性,提高教學水平。江西理工大學決定試行新的教師職稱評定方案,拿出小部分職稱指標授予符合“教學型教授”和“教學型副教授”標準的教師。
“教學型教授”,“教學型副教授”,這是江西理工大學最近設立的工作崗位。教授分出類型,是為了更好地調動教師們的積極性,提高教學水平。江西理工大學決定試行新的教師職稱評定方案,拿出小部分職稱指標授予符合“教學型教授”和“教學型副教授”標準的教師。那么,什么樣的教師才夠得上“教學型”的教授或副教授呢?該校提供的標準是“在教學上獲得公認好評”、“得到教學督導老師多次表揚”以及“最受學生歡迎”等。
據報道,此方案出臺之后,既受到了該校師生的歡迎,也得到了相關方面的認可。當地教育部門相關人士表示,此舉開了江西省高校職稱評定先河,值得借鑒,而媒體亦以“破冰”論定意義。
事實上,就全國范圍而言,江西理工大學此舉并非首開先例。此前,武漢大學就設立過“教學型教授”崗位,旨在為教學業績突出的教師評聘教授職稱創造公平環境;同濟大學則通過設置“專業建設責任教授”崗位,實現“教學型教授”享受與“科研型教授”同樣的待遇;天津師范大學也曾在職稱評定中單列指標,評選“教學型教授”。而在這些措施實行前后,相關討論更是時有所見,比如北大教改之時,有論者就建議設立教學型教授、副教授崗位,以便改革循序漸進、順利推行;又如,上海交通大學教師晏才宏教學出色卻只以“講師”終其一生的悲情遭遇,引發過關于教學、科研與職稱晉升的大討論。這些先期的嘗試和討論,實際上構成了此次江西理工大學職稱評定改革的大背景。
近年來,高校的職稱評定制度頗受詬病,諸如評審標準過于僵化、行政主導色彩過濃、教學與科研比例失衡等,都是輿論劍鋒所指之處。這些弊病,經過多年的累積,形成了彼此牽扯、剪不斷理還亂的局面。“講課再好也評不上教授”的情況,只是其中的一個現象。現下的職稱評定雖包括了論文或著作、研究項目以及教學成果等幾方面的標準,但學術研究成果的數量要求顯然占了壓倒性優勢,由此寫論文、出專著、搞項目幾乎成了晉級的不二選擇;而跟著這個指揮棒,教師自然也就埋頭于數量指標,輕視教學實踐。硬性指標的指揮和教師的偏向,兩個方面互為強化,就易形成“教授不教書、教書的難評教授”的現象。“教學型教授”的出現,在制度之內單辟了一條路徑,有利于解決科研與教學失衡的毛病,有利于高校人才的選拔和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也有利于各個高校根據自身的特點形成各自的辦學特色。江西理工大學的嘗試,又為這種改革提供了一個樣本。
當然,總體來看,“教學型教授”只是高校整個職稱評定制度改革的一個“小手術”,只是稍稍緩解了高校職稱評定標準過于單一和僵化的趨勢。而且,即使是這樣的“小手術”,也還有種種爭議,比如教授的根本職責到底是“科研”還是“教學”。但不管如何,嘗試總是好的,各種各樣的試驗終究會為更合理的改革提供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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