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仔細回顧過去一段時間類似非正常死亡的消息,我們會發現一個驚人的相似之處:死于看守所或監獄的嫌疑人、犯人,按照司法部門或者其他部門的說法,不是心臟病導致死亡就是心臟出了問題加速死亡。
3月29日《齊魯晚報》報道,陜西省丹鳳縣檢察院日前通報了犯罪嫌疑人、高三學生徐梗榮的尸檢報告,法醫鑒定結論為:徐梗榮系原發性心肌病,由于外傷、疲勞等原因引發心跳驟停死亡。
此前有報道說,法醫曾當面對徐梗榮的家屬說,徐梗榮的心臟病變是致死的原因,徐梗榮身上的傷不是致死原因。家人對此鑒定結論不能接受:一個常年從事體育訓練,并準備報考體育專業的人,怎么進了看守所就莫名其妙得了心臟病,而且還是原因未明的“原發性心肌病”?
仔細回顧過去一段時間類似非正常死亡的消息,我們會發現一個驚人的相似之處:死于看守所或監獄的嫌疑人、犯人,按照司法部門或者其他部門的說法,不是心臟病導致死亡就是心臟出了問題加速死亡。據3月28日新華網的消息:陜西省延安監獄服刑人員史法仁3月6日獄中猝死,死因引起家屬和社會的質疑。經法醫鑒定,史法仁因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突發,導致心源性猝死。而在轟動全國的“躲貓貓”事件中,李蕎明的死一度也被說成“急性心肌梗死”。
這讓人感到驚訝:公民與公權一碰撞,這心臟咋就如此脆弱呢?更讓人奇怪的是:難道一些地方的看守所、監獄里集聚了大量的心臟病患者?既然如此嚴重,是不是應該保外就醫啊?有網民調侃:只要跟公檢法等****死亡的人都得了心臟病,這都成了“潛規則”了。那么,一些非正常死亡最后都能找出心臟受損的跡象,這是否成了減輕相關人員責任的理由呢?
據《南方周末》報道,一位曾有過親身經歷的人士披露說,死在“里面”的人除了純暴力打死的,還有兩個原因:犯人精神極度緊張、營養極度缺乏。經過審訊的高壓,嫌疑人身心俱疲,精神高度緊張,在外面可能二十拳都打不死,進來一個指頭就戳死了。而牢頭獄霸為非作歹的程度,又跟看守所的管理者有直接的關聯。在這樣的背景下,犯罪嫌疑人、犯人出現心臟疾病的確很“正常”,但我們不妨問一句:難道就不需要有人為這種“正常”形成的心臟病負些責任嗎?
公檢法機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重要的保障,但如果“因心臟病慘死”的事情一再發生,甚至連老百姓都覺得這套說詞“成了潛規則”,就很可能成為一種對社會正義的嚴重傷害。動輒拿“心臟病”說事,正在成為一種有推脫責任嫌疑的時弊,它不應成為擋箭牌,也不應成為減責令,唯有嚴格規范此類說法,國人的心臟才能更“堅強”一些。
上一篇: 納吉飾物扮靚好運陽臺
下一篇: 小戶型客廳裝修七大條件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