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困難企業可申請實行"靈活工時制"
發布時間:2009-03-27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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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6日出臺意在幫助困難企業減輕負擔的“穩定崗位特別計劃”,即日起,經認定的當地受金融危機影響的困難企業可申請享受“靈活工時制”等一系列特殊政策。
上海
企業
靈活工時制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6日出臺意在幫助困難企業減輕負擔的“穩定崗位特別計劃”,即日起,經認定的當地受金融危機影響的困難企業可申請享受“靈活工時制”等一系列特殊政策。
這一“靈活工時制”政策規定,經認定符合條件的當地困難企業可根據經濟形勢和生產特點,申請實行更加靈活的工時制度,如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其中,原已經過批準實行以“月”或以“季”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可根據生產經營狀況的變化,申請實行以“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從而調節生產周期,穩定職工隊伍。
根據“穩定崗位特別計劃”的規定,上海將鼓勵和引導困難企業采取縮短工時、輪班工作、崗位共享、組織培訓等措施,千方百計保持就業崗位穩定。企業在實行崗位共享或停工期間,工資報酬可通過協商重新確定,組織員工培訓的可按規定申請培訓費全額補貼。
此外,根據這一“特別計劃”的規定,困難企業還可申請緩繳社保費、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費補貼三項幫扶措施中的一項。其中,暫時無力繳納社保費的困難企業可在今年緩繳醫療、失業和工傷三項社保費,不計收滯納金,緩繳期限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對于正采取輪崗、停工并經認定的“特殊困難企業”中實際月收入低于一定標準的員工,當地失業保險基金將給予社會保險費補貼或崗位補貼,補貼期限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根據規定,申請上述幫扶政策的困難企業需符合5個條件:受金融危機沖擊較大,生產、經營出現階段性暫時困難;實施穩定就業崗位或減薪的計劃和措施,減薪措施后企業員工近3個月內平均收入低于上年度上海職工月平均工資50%;吸納就業人員較多,且不裁員、少減員;符合上海產業發展規劃和節能環保要求;參加上海失業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
為穩定當地就業局勢,上海日前陸續出臺了就業援助、職業培訓和穩定崗位“三項特別計劃”。今年以來,針對經濟增長放緩、企業效益下滑的態勢,上海采取了一系列擴大內需、刺激經濟發展的措施,以創造就業機會。截至2月底,上海今年新增就業崗位12.78萬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