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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對“億霖”非法經營案作出一審判決
發布時間:2009-03-23 作者:ccy 瀏覽:112

概要: 涉案人趙鵬運在去年12月1日被公安局依法逮捕。由他負責的億霖木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億霖木業)于過去兩年,以傳銷方式斂財16億多元。

“億霖” 傳銷

這起北京有史最大傳銷案,集團化運作騙款16億;9名主犯均有傳銷前科,案件暴露林業托管監管空白

    ■核心提示 

  2月9日,作為我國近年來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傳銷案件———億霖案,宣告偵破。

    它和以往秘密地下活動的傳銷公司有兩點不同。一、傳銷模式是正在進行改革的“林業托管”。二、它進行的是公開而集團化的欺騙行為。

    原國家林業局政策法規司司長陳根長說,億霖案暴露的是,我國林業托管的法律空白,亟待加強監管。

    億霖以傳銷模式進入林業托管,如今“香消玉殞”。

    2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告了億霖安的偵破情況。

    這是我國近年來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傳銷案件。

    涉案人趙鵬運在去年12月1日被公安局依法逮捕。由他負責的億霖木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億霖木業)于過去兩年,以傳銷方式斂財16億多元。

    與趙鵬運一同被捕的還有趙代紅、黃金輝等8名公司主要負責人。這9名犯罪嫌疑人在進入億霖木業之前,都有過傳銷經歷。

    在億霖大案背后,隱伏著更為令人憂慮的現實,如何規范和監管托管造林企業。

    “在這方面,一直是個空白地帶。”2月13日上午,原國家林業局政策法規司司長陳根長在電話中對本報記者說,“必須要嚴格監管資金安全,保證林業開發和投資者的利益。”

    “處處是謊言”

    一位前經理用“處處是謊言”總結億霖傳銷模式,他說,當時他受命銷售的四塊地,有三塊拿不到林權證。

    2004年初,億霖宣告成立后,就開始高調出現在世人面前,廣告鋪天蓋地,365天都在招聘。

    “招聘其實就是招商。”多位原億霖員工這樣說。越來越多的投資客在億霖投資,同時也成為億霖銷售員,再尋找更多投資客。

    投資客進入億霖后,先進行“洗腦”。

    一位億霖資深的前宣講人員總結,“洗腦”分為幾個程序,一般是7天,首先鼓吹億霖的“雄厚實力”和經營理念,之后結合畫面中陰云籠罩的土地和沙漠,介紹國家的林木缺乏現狀和林改新政,輔之以投資收益分析,最后一步是河北霸州實地參觀,并一對一勸說其打消顧慮。

    一位前經理用“處處是謊言”總結這種傳銷模式。他說,當時他受命銷售的四塊地,有三塊拿不到林權證;對外宣布木材加工廠有2000萬的進口設備,事實上該廠注冊資金不過200萬;河北霸州供參觀的樣板造林基地,根本拿不到林權證,而且還是基本農田。

    投資者當時顯然無法得知更多內部詳情。一位主管回憶說,應聘者有時一次多達500人以上;洗腦流程下來,80多個人中有40多個簽署合約,購買林地,“甚至有人看了國家林木資源缺乏、生態嚴重破壞的宣傳片,老淚縱橫,起身回家拿錢。”對外,億霖公司以一個大造林夢想的有力執行者出現。

    而在公司內部,實行一系列的“洗腦”、互相監視、各部門乃至員工之間嚴格的隔離措施。

    上述多位受訪人士說,公司員工的電話、行為言談經常被監控,如發現對公司一絲質疑言論,上廁所、吃飯都會被盯梢查崗。

    盡管曾受到一些媒體、部門和投資者的質疑,但億霖的傳銷業務在2005年發展至高峰。它迅速成長為“全國林業行業的龍頭企業,每月都是全國林業行業中的銷售冠軍”,對外宣稱其在國內南有廣州、北有內蒙古、西有四川、東有上海、江蘇等分公司或基地。

    億霖一位經理級人士對記者說,原來他們也以為億霖開辦的分公司,后來才知道大部分是億霖公司投入股份,對方公司“掛億霖名字展開本地業務”。

    操盤手的傳銷前科

    一位億霖前經理級人物介紹,億霖很多高管曾同趙鵬運一塊傳銷,造成因此入獄1年10個月。

    作為億霖實質的操盤手,并因此獲利1.4億的沈陽人趙鵬運,在此之前就有過傳銷前科。

    上世紀90年代中期,趙鵬運的身份是沈陽大安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法人代表。

    一名知情人士向本報記者提供的一份資料顯示,這家公司的經營內容和沈陽大安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一樣,都在從事傳銷凈水器產品。

    《華商晨報》對趙鵬運的傳銷經歷描述得更為細致,“1998年6月,趙鵬運所在的一家傳銷公司被查封后,一起搞傳銷的兩個本溪朋友找到他,說龐志超‘東方魔液’的銷售方法很好,趙聞訊立即前去‘拜師’。他以每瓶34元的價格購來‘海能量’洗滌劑,再以100元一瓶賣給銷售者。

    趙鵬運所依托的是其父親的公司。在此期間,他收取700余名被害人貨款高達231萬余元,獲利34萬元。“趙鵬運又成為北京鵬坤投資有限公司的總經理。而這家公司以倒賣墓地名義傳銷斂財。2000年前后,這家公司被北京警方搗毀。

    北京警方的資料公布,2002年8月,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對趙鵬運作出入獄一年十個月的判決。

    此次億霖案中,警方公布的逮捕名單中,另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為趙代紅、屠曉斌、黃金輝、遲宏剛、許春滿、劉鳳財、葉龍、田亞臨,也多有傳銷前科。

    一位億霖前經理級人物介紹,億霖很多高管曾同趙鵬運一塊以倒賣墓地名義傳銷斂財。

    其中傳銷凈水器產品的沈陽大安實業公司就是趙代紅成立的。倒賣墓地的北京鵬坤投資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也是趙代紅。

    億霖前世今生

    億霖的前身是陽光森工林業公司,這家公司在當時已具有了類似億霖的經營模式。

    就在人們集中關注億霖兩年多瘋狂斂財時,卻忽略了它的前身———陽光森工的林業公司,這家公司在當時已具有了類似億霖的經營模式。

    陽光森工公司成立于2003年秋,當時規模并不大。

    它和其他造林公司一樣,都是在國家合作造林的政策大門敞開后成立的。那時,《**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的發布,讓這些造林公司如雨后春筍般冒出地面。

    一位前陽光森工員工透露,從北京密云太師屯開始,該公司工程部的2、3個員工,逐漸從河北固安、霸州、廊坊等地購買林地,另有培訓、銷售等部門,負責銷售,“當時林權證不能下發的情況就已時有發生”。

    該人士說,成立之初的陽光森工創立者和負責人原為一北京籍人士,其時基本已立下后來億霖公司使用的經營模式。

    陽光森工的骨干成員,包括負責培訓的谷顏(音)、銷售骨干黃金輝等,很多是東北籍,這為后來趙鵬運等遼寧籍傳銷者進入陽光森工埋下伏筆。

    2004年3、4月間,趙代紅高調進入陽光森工,并且對外開了一個大會,宣布了所謂的“強強聯合”。并且,公司正式更名北京“億霖”。

    警方證實,其時趙鵬運剛剛出獄,旋即進京低調組建億霖公司,重操傳銷舊業。

    億霖迅速地成立了一系列關聯公司。

    北京市工商局的網上查詢系統所提供的公司信息顯示,在北京注冊成立的億霖關聯公司有12家之多,調查得知,其中至少有8家與億霖案有關。

    但是,趙鵬運任法人的億霖相關公司沒有一家,趙代紅任法人的也只有1家,為北京億霖投資有限公司。

    對此,億霖公司一位經理級員工說,聯系到趙鵬運的牢獄案底,不難理解億霖的這種注冊安排。

    億霖的相關公司更多是以趙鵬運的親信來注冊的。其中以屠曉斌為名注冊的有6家之多,另外1家的法人代表是英曉明。

    目前更多趙氏入主陽光森工、成立億霖的細節尚不得而知。可以肯定的是,一批資深傳銷者,以托管造林為名,具備了制造北京最大的傳銷案的初始條件。

  公開的集團化傳銷

    以往傳銷是在地下秘密進行,而億霖打廣告等經營活動都是大規模公開的,集團化的。

    億霖在經過2005年的“事業”高峰之后,越來越多的質疑目光開始指向這家非法公司。2006年5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經偵處以涉嫌非法經營為由,開始立案調查億霖木業。

    隨后,江蘇、廣州等地傳出億霖公司被調查的消息,各級林業部門發出“托管造林”警告,要求加強森林資源流轉把關。

    在北京市工商局廣告處發出緊急通知下,“億霖木業”廣告開始銷聲匿跡。

    今年2月8日,數百警力出現在東城、西城、朝陽等區,查封了億霖集團在京經營場所,并扣押、凍結了部分非法所得和資產。一個涉案金額16億元的傳銷公司徹底覆滅。

    長期關注億霖案的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北京匯加律師事務所邱寶昌律師注意到,以往傳銷是在地下秘密進行,而億霖打廣告等經營活動都是大規模公開的,集團化的,“沒能發現制止從而擴大成今日規模,很多環節出了問題,很多**部門負有責任”。

    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工商分局去年公布億霖案件查處時,同樣注意到傳銷的****集團化趨勢。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億霖公司借鑒了金融、房地產等領域的資金和管理運行模式,來進行林業托管,曾一度被人看好,認為它能“把投資主體從繁雜的林地管理中解脫出來”。

    “但是美好虛幻的愿望背后,卻是由傳銷造成的灰暗現實。”陳根長說。

  林業托管亟待規范

    陳根長說,據他了解,目前國內仍然沒有相關監管方案。

    近年來,“托管造林”的違規事件頻繁曝光。除億霖之外,先后有云南美聯木業有限公司假造林圈錢案、云南美聯木業集資騙局、山西璞真集團涉嫌非法集資、遼寧省“中天集團”涉嫌非法集資、*****集團非法集資和廣告違法等。

    “然而如何規范托管造林的企業一直是一個空白地帶,一開始就埋下了今日億霖大案伏筆。”曾在國家林業局政策法規司供職20年的陳根長說。

    據陳回憶,2004年合作造林的潛在危險還沒被充分意識到,各種造林公司高調出現,媒體為之叫好之時,他就在一次人民日報和全國人大等單位共同參加的會議上拉響了安全警報,“必須加強監管。”2004年退休的陳根長,如今的身份是中國林業經濟學會常務副理事長、秘書長。

    “我當時是第一個發言,提出了兩個意見。第一,托管造林的廣告發布必須經過嚴格審查,審查林業公司的準入資格;同時必須嚴格監管資金安全,保證用于林業開發,保護投資者利益。”陳根長此后也向有關國家部門提出這些意見,但都沒有下文。

    監管漏洞逐漸擴大,成了億霖傳銷大案的制度成因,陳根長說,據他了解,目前國內仍然沒有相關監管方案,國家相關部門沒有誰牽頭來規范這個容易出現問題的行業。

    一面是北京史上最大的傳銷大案,一面是中國林業資源匱乏、生態環境日漸惡化的現實,陳根長說,億霖大案之后,如何恢復林改進程中的林業產業信心,相關規范如何建立,已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