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教育部發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對“異地借考”做出了新的條件限制,即考生在兩地試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滿足其他相關條件,方可申請異地借考。
教育部發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對“異地借考”做出了新的條件限制,即考生在兩地試卷相同的前提下,并滿足其他相關條件,方可申請異地借考。(3月20日《京華時報》)
允許異地借考是個進步,但“異地借考”新規設限門檻過高,對多數借考生來說,不過是個好看不管用的“花瓶”。
首先,規定兩地試卷相同,已經將大多數借考生擋在異地借考門外。目前,全國高考實施自主命題的省、區、市已有16個,異地借考生主要在東中部地區,他們無緣享受“異地借考”的方便,“異地借考”只能在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生效,其作用就非常有限了。
其次,申請手續繁雜,處于緊張備考中的借考生經不起折騰。
再者,考生“異地借考”后,與借考地的本土考生并非一視同仁,其答卷的評閱及錄取事宜還得“打回老家去”,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省級招辦處理。這既有兩地評閱尺度不統一所產生的弊端,又會使借考生因與借考地考生錄取分數線懸殊而產生心理落差。
打破高考領域因異地高考導致的歧視或不公,需要尋求戶籍制度的突破。通過戶籍制度改革,變城鄉二元化戶籍管理為城鄉一體化戶籍管理,消除森嚴壁壘的戶籍障礙。同時還要沖破地區利益保護,不讓戶口上附著過多排他性的本土利益,實現考生在哪里上學,就在哪里參加考試,就在哪里評閱答卷及錄取。身份證是其唯一有效憑證,無需再申辦其他證件。這樣,“異地借考”就不復存在,教育公平才會多一個砝碼。 (張永琪)
上一篇: 家具專業人才奇缺 沒有學校設相關專業
下一篇: 客廳門窗對家居財運會有哪些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