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近期以來,在國資委“做優做強”的整體要求下,中央企業的資產整合明顯提速。京、滬、渝等地產權交易所掛牌資料顯示,越來越多的房地產股權、金融股權被推到并購前線。業內人士認為,伴隨著央企資產整合的棋到中局,人們很可能對掛牌房地產企業更加挑剔,而金融領域的資產重組也可能更為復雜。房地產資產日益被挑剔。
房地產資產日益被挑剔?
近期,央企(或中央級部門)所屬房地產領域的資產整合速度不斷加快。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和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國家發改委和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已分別掛出賣單,沽售所持房地產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是中國華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全資出資人。今年四月,發改委宏研院就以997.95萬元的價格將華聯房地產85%股權掛到了北京產權交易所。繼國家發改委宏觀研究院之后,中國南方電網公司也加入到拋售房地產公司股權的行列。今年7月底,南方電網接連掛出兩個整體轉讓的賣單,一是貴陽金竹房地產開發公司廠80%股權,一是貴州宏業房地產開發公司24.4%股權,掛牌價格分別為 947萬元、3338萬元。到目前為止,華聯房地產相關股權尚未找到合適的下家,南方電網也在等待有意收購貴陽金竹以及貴州宏業房地產的買家上門洽談。
如果說國家發改委宏觀研究院大幅減持華聯房地產的行為還屬于部委范疇的資產調整外,那么,南方電網退出貴州宏業和貴陽金竹的行動則完全承接了央企在房地產領域資產整合的方針和思路。
現實表明,管理層對房地產領域的央企重組脈絡已經非常明確。早在2004年6月,國資委就發布《關于中央企業房地產業重組有關事項的通報》指出,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招商局集團、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保利集團、華僑城集團擬以房地產作為主業發展;擬將房地產業作為非主業剝離的有關央企,可與這些企業聯系重組問題。今年5月,國資委又發布審核確認公告,分別對中國國電集團、中糧集團和中國保利集團的主營業務范圍做出調整。
中信證券一位研究人員表示,目前央企面臨的眾多壓力之一就是資產重組。為貫徹主輔分離、精干主業的要求,一些央企正在積極探索非主業資產的剝離和重組工作,尤其是房地產業務。他說,中央企業涉及的經營領域往往較多,一些央企的房地產輔業可能是其他央企的主業,如果進行重組,將有利于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
但值得注意的是,房地產行業近年來一直是宏觀調控的集中轟炸對象,再加上其它主客觀原因,部分掛牌企業的資產狀況和盈利能力欠佳,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轉讓進程。比如,作為一家中型規模企業,華聯房地產凈資產顯示為-7469.21萬元,上年主營業務收入顆粒無收,虧損149.38萬元。貴州宏業房地產上年主營業務收入 6342.77萬元,但仍虧損124.70萬元。在宏觀經濟增速回調以及行業景氣度下滑的背景下,人們很可能對掛牌房地產企業更加挑剔。
金融資產重組更復雜?
與房地產一樣,金融領域領域的央企整合步伐也在悄悄提速。從華能集團、中石化集團、攀鋼集團在各家產權交易所的掛牌動態表明,金融領域的資產重組行動可能規模更大、過程更復雜。
今年二月,華能集團在北京產權交易所掛出申銀萬國的兩筆賣單,一筆是以17214萬元的價格**1721.3139萬股股權,一筆是以20000萬元的價格**2000萬股股權。記者從北京產權交易所了解到,華能集團共持有申銀萬國1.1497%股權,而這兩筆賣單合計為0.5541%,華能集團手中還留有3000萬股左右申銀萬國。業內人士預計,如果剝離非主業資產的政策得以完全執行,這兩筆轉讓合同成交后,華能集團所持申銀萬國的剩余股權也將登陸產權交易所轉讓平臺。
今年三月,攀鋼集團掛牌2269.69萬元**所持華西證券0.37%全部股權。產權交易所資料顯示,華西證券前五位股東分別為瀘州老窖、中國國航、四川華能太平驛水電有限公司、四川劍南春集團、成都電業局都江堰電力公司,華西證券所持股份非常有限。
相對華能集團和攀鋼集團而言,中石化集團剝離金融資產的舉動更大。2007年12月,中石化集團就向外界傳遞出擬轉讓旗下金融資產的信息。其一是掛牌45.5萬元轉讓所持華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股權。其二是掛牌1800 萬元轉讓所持航空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5.6%股權。其三是掛牌125萬元轉讓所持深圳市華晟達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0.81%股權。其四是掛牌475萬元轉讓所持國泰君安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約247.32萬股股權(占比0.1798%)。
分析上述掛牌項目可知,這些待售資產多屬大型國有企業,但資產狀況和盈利能力優劣互現。其中,華西證券表現良好:資產總額47.44億,凈資產 8.46億,上年主業收入8.76億,凈利潤2.91億元。但其余幾家就相形見絀了:航空信托凈資產-3684.74萬,上年虧損1.04億元;深圳市華晟達凈資產 2.98億,上年虧損1300.54萬元;國泰君安投資公司凈資產6893.08萬,上年虧損1372.14萬元;華證資產則在凈資產-1.16億的情況下,出現13.38億元的大幅虧損。
大通證券一位分析師認為,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兩點內容。一方面,轉讓方基本上都是中央企業,金融業并不屬于這些央企的主業范圍。在國資委“做大做強”的要求下,這些央企正在加快對旗下資產的整合與重組,專攻主業,剝離輔業資產。另一方面,這些央企多數是待售企業的小股東,不具備對標的企業的控制權,因此,拋售所持金融資產,對轉讓方和標的企業都不會產生太大影響。
但他同時認為,金融行業牽涉到國家的金融穩定和經濟安全,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行業。因此,涉及到金融企業的資產轉讓很可能面臨更多的約束條件,監管也更為嚴厲。比如說,意向受讓方可能被要求財務狀況良好甚至連續3年盈利,并符合央行關于向金融機構投資入股的規定。這無疑將加大金融領域資產轉讓的難度和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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