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眾所周知,價格是商品價值的貨幣體現方式,價值的大小取決于該商品生產過程所需社會必要勞動量的多少。因此,當確定某個商品的價格時,要參照生產該商品的價值量。就是這么個簡單通俗的道理,在我們的許多“燈具城”里,竟然就沒有那么科學、那么規范了。 如今坐落于各個大中城市的“燈具城”,真可謂是不計其數。
眾所周知,價格是商品價值的貨幣體現方式,價值的大小取決于該商品生產過程所需社會必要勞動量的多少。因此,當確定某個商品的價格時,要參照生產該商品的價值量。就是這么個簡單通俗的道理,在我們的許多“燈具城”里,竟然就沒有那么科學、那么規范了。
如今坐落于各個大中城市的“燈具城”,真可謂是不計其數。老百姓在費盡“千心萬苦”進行家裝后,當“興高采烈”地步入各個“燈城”時,花上不大的“工夫”,轉上“幾圈”,后,一般都會有個疑問:這看似簡單無奇的“燈具”,怎么那懸掛著的價簽上面的數字,與最終付出的“鈔票數量”有著一大截的“差距”呢?
舉例說,消費者如有閑暇之時,可到居家附近任意一個“燈具城”當中,隨便找一個經營“豪華吊燈”或“時尚精品”的店鋪,先不說話,只管抬頭仔細默記價簽上面的數字,然后在向一旁提供微笑服務的“導購先生”或“導購小姐”咨詢一下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你一定會立即感到“意外”的“驚喜”。這其中,尤其是那些兩、三米高、由無數個“玻璃珠子”組成的大型“豪華水晶吊燈”,那個價簽上面一定標著或五位、或六位的“天文數字”,但是當你表示代表單位要買這個“水晶吊燈”時,你一定會受到從“禮節”到“服務”再到“價格”方面的一系列“優惠待遇”,尤其是當你表明是為單位采買時,其“優惠待遇”的規格往往讓人“不知所措”。
從價格看,“豪華水晶吊燈”也好,“時尚精品”也罷,大小燈具的價格組成要素應該包括有生產、包裝、運輸、銷售等項成本。按理說,一般燈具的原材料和生產工藝由于沒有什么“高、精、尖”的成分在內,所以計算其成本應該不是“難事”。但是就是這么個看似“沒有什么”的問題,會讓普通消費者被“導購先生”或“導購小姐”“忽悠”的“不知所措”。寫著“85000元”、由N個大小“玻璃珠子”組成的“歐洲進口豪華吊燈”,最后有可能花“一半兒”的價錢拿走。說是“海外設計師頂級設計”、其實是用合成材料鑄模成型、標明“1850元”一件的“時尚精品”,有可能掏出“三分之一”的人民幣就可收入你的囊中。這時候,價格的組成要素已經變成商家的“玩物”,普通老百姓有可能對其“嚴肅性”“嗤之以鼻”,也有可能對其“公正性”“望而生畏”。
再從價值看,實事求是地講,如今的確有些燈具顯示出生產廠家的“獨具匠心”,無論從產品外觀還是內在質量方面,都有“新穎”“獨到”之處。像這樣的產品,生產過程所需社會必要勞動量一定會適量加大,無疑價值也就相應增大。附加值多了,廠業商家共同受益,應該是“一樁好事”。問題是前面所舉的例子,不是這個模式。兩、三米乃至更高的大型“豪華吊燈”,五、六位數的“售價”,其真實的價值是“一般善良百姓”無法弄明白的。只因為這等產品的最終用戶是“大型公共場所”,購買此等產品采取的“支票一交,發票一拿,裝貨走人”的形式,至于其“背后”發生的故事、產品價值包含了哪些“生產過程所需社會必要勞動量”,那就是只有“當事人”和“蒼天”知曉了。
事實上,在我們身旁大小不等的“燈具城”里面,單從產品流通領域分析產品的價格和價值,目前還真是一件難事。希望各個建筑裝飾公司的“有識之士”慎重對待這一環節。一方面在項目施工、部品采買過程中,不受“市場導購”的“忽悠”,另一方面,制定出相關對策,堵住“財務支出”的漏洞,避免“內外勾結損公肥私”的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