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對于普通市民來說,買房也許是一輩子最大的投資。但往往拿到新房鑰匙的喜悅,很快就被裝修的煩惱代替。家裝市場的不規范和消費者專業知識的缺乏,使得裝修質量難以保證,裝修污染屢見不鮮,家裝事故糾紛不斷。對此,消費者該如何維權。 [案情]2003年7月,王某與沈陽一家裝修公司簽訂一份家庭裝修合同,約定當月24日開工,9月9日竣工。
對于普通市民來說,買房也許是一輩子最大的投資。但往往拿到新房鑰匙的喜悅,很快就被裝修的煩惱代替。家裝市場的不規范和消費者專業知識的缺乏,使得裝修質量難以保證,裝修污染屢見不鮮,家裝事故糾紛不斷。對此,消費者該如何維權?
[案情]2003年7月,王某與沈陽一家裝修公司簽訂一份家庭裝修合同,約定當月24日開工,9月9日竣工。同時約定,裝修公司在施工中要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雙方中的任意一方因合同的約定或其他原因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可讓王先生沒想到的是,剛剛開工4天,就因施工現場的水龍頭未關,發水淹了樓下住戶,并給其造成了8000元的財產損失。王某認為,自己已經將鑰匙交給施工方,由此引起的糾紛應由施工方負責。但施工方不予理會,王某只好先行補償樓下鄰居損失,然后將裝修公司告上法庭。
[法官說法]沈陽市法院民二庭審判長董菁:因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造成相鄰住宅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水停電、物品毀壞等,裝修人(房主)應按特殊侵權的無過錯原則承擔民事責任;屬于裝飾裝修企業責任的,裝修人可以依約或依法向參與裝飾裝修企業的過錯方追償。從本案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來看,裝修公司的義務是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合同約定的裝修工作,并且在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從王某將鑰匙交給裝修公司,裝修公司進入施工現場時起,裝修公司就應嚴格執行操作規范。對給樓下住戶造成損失,除裝修公司能證明失水是王某故意或過失造成外,裝修公司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法院判決裝修公司賠償王某經濟損失8000元。
[法官提醒]很多消費者圖便宜,不去找正規的裝修公司,而是找所謂的“街邊游擊隊”裝修,在裝修之前不簽訂任何書面合同,只是口頭約定一些裝修事項,發生糾紛時,很難說清是誰的責任。像王某這個案子,由于他與裝修公司簽訂的合同比較規范,所以很好地維護了自己權益。這也說明簽裝修合同非常必要。同時,在簽合同時,每一個條款都要寫清楚,具有可操作性,特別是有關裝修工程的質量條款、付款條款及驗收條款。如在裝修過程中變更部分裝修內容,也應及時采用書面的形式變更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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