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財產公開不能操之過急
發布時間:2009-03-10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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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正在論證“官員財產公示”的消息,讓苦等“陽光法案”的公眾異常興奮,這不難理解,但有些評論認為“官員財產公示不缺論證只缺行動”、“官員財產公示不用怕時機不成熟”,就過于情緒化了,正由于官員財產公示牽涉面廣,所以更應該謀定而后動,絕不能操之過急。
官員
財產公開
***正在論證“官員財產公示”的消息,讓苦等“陽光法案”的公眾異常興奮,這不難理解,但有些評論認為“官員財產公示不缺論證只缺行動”、“官員財產公示不用怕時機不成熟”,就過于情緒化了,正由于官員財產公示牽涉面廣,所以更應該謀定而后動,絕不能操之過急。
最近有兩件事,很有意思。一個是安徽淮南市體育局給副處級以上官員發了一張面值2580元的健身卡,后來在輿論壓力下叫停了。另一件事:幾個小偷從貴州省盈江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排正忠家竊得現款80多萬。吊詭的是,排主任家雖然報了警(估計后來悔得掉牙),但卻死活不承認失竊這么多現金。
這看似兩件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不過,如果我們用財產申報這根線串起來,就會品出一些味道來:假如有財產申報這一制度,淮南的官員們會不會申報這張健身卡?如果申報,這是合法的收入還是非法的?要知道,健身卡一類的福利可能不勝枚舉。再者,排主任家失竊的這么多現金,你會指望他主動申報嗎?
有人會說,正因為如此,推行官員財產公開制才更迫切。不錯,我們恨不得明天就申報,后天就沒有腐敗了,但這可能嗎?官員財產申報制需要大量的配套措施,比如完備的反洗錢制度、對大額現金交易的限制、實名存款制等等,這需要一個過程。但這還不是主要的,假如在時機不成熟的情況下強制申報,可能導致部分官員公開的財產與收入不符,這怎么辦?是一律充公還是置之不問?充公不現實,也可能引起更強烈的反彈。如果置之不問,豈不是架空了財產申報制?
有專家說,給出一個緩沖期,比如三年之內如果贓款全額上交廉政賬戶,可以豁免刑事責任。且不說這種豁免在法理上不能成立。即便真這樣搞了,也不見得會有多少人愿意冒這種風險來“坦白”。放眼過往,曾經查處官員的企業“干股”,各地又有多少人出來坦白了呢?所以,這還是一廂情愿。
據亞心網3月9日報道,阿勒泰紀檢委書記吳偉表示,到今年2月底,廉政賬戶收到的款物已近百萬,說明財產申報試點是有威懾力的。其實我們都知道,區區百萬只是毛毛雨,絕大多數事實上的“問題官員”依然在觀望,甚至不屑。至于虛假申報的不在少數,阿勒泰如何查處并示眾,還是個未知數呢。所以說,在很多問題還沒顯露出來并得到解決的當下,全面推行官員財產公開,是不現實的。
因此,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基于現實考量,不能樂觀,更不能操之過急。全面推進申報我以為目前是不可能的,但開弓沒有回頭箭,這又是一項必須推進無法繞行的制度。對此,必須要有足夠的耐心和智慧,必須務實、穩妥、扎實推進。一方面以點帶面:比如,從各地公推公選的官員開始試行財產公示,或者像安徽那樣,17市檢察長聯袂公開個人和家庭財產信息等等。
另一方面,給予阿勒泰和慈溪等試點地區多一點時間和空間,以觀察官員財產申報還有哪些漏洞,并由此加速完善各項配套措施,如此,方可取得財產申報的實效。(肖余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