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蘭的姓是編出來的嗎?
發布時間:2009-03-03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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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花木蘭代父從軍的故事,在中華大地流傳1000多年,可謂家喻戶曉。但是,湖北省社會科學院有學者日前語出驚人:花木蘭其實不姓花,而是姓朱。此后,木蘭姓魏或復姓花木的說法此起彼伏。花木蘭的姓是編出來的嗎。伴隨著《木蘭詩》鏗鏘渾厚的聲韻,木蘭代父從軍的故事流傳廣遠,千載以下,有口皆碑。隨著這位巾幗英雄形象的深入人心,關于她的姓氏、里居、出生年代的“新說”也不斷涌現。
花木蘭代父從軍的故事,在中華大地流傳1000多年,可謂家喻戶曉。但是,湖北省社會科學院有學者日前語出驚人:花木蘭其實不姓花,而是姓朱。此后,木蘭姓魏或復姓花木的說法此起彼伏。花木蘭的姓是編出來的嗎?
伴隨著《木蘭詩》鏗鏘渾厚的聲韻,木蘭代父從軍的故事流傳廣遠,千載以下,有口皆碑。隨著這位巾幗英雄形象的深入人心,關于她的姓氏、里居、出生年代的“新說”也不斷涌現。相關資料,主要見于碑刻、方志、野史和雜記中。
現在說木蘭,就是“花木蘭”。其實,在歷史上很長時間內,她并不姓“花”。因為詩中并沒有提到她的姓。據宋人郭茂倩《樂府詩集》卷二十五,最早載錄《木蘭詩》的南朝陳代僧人智匠所纂《古今樂錄》中明言:“木蘭不知名。”最早為木蘭冠以“花”姓的,是明代文學家徐渭(字文長)。徐文長曾編創以《木蘭詩》為藍本而改編的《雌木蘭替父從軍》。該劇一開場,木蘭便自報家門:“妾身姓花名木蘭,祖上在西漢時,以六郡良家子,世住河北魏郡。俺父親名弧字桑之,平生好武能文,舊時也做一個有名的千夫長。娶過俺母親賈氏,生下妾身,今年才一十七歲。雖有一個妹子木難和小兄弟咬兒,可都不曾成人長大……”在這里,木蘭不僅有了姓名,也有了籍貫,連身世都清清楚楚。文長生活在明朝,比誕生《木蘭詩》的北朝要晚1000多年,這期間并沒有木蘭姓“花”的記載。因此,可以推測,文長讓木蘭姓“花”很可能是虛構的,并無歷史依據。清人所撰《曲海總目提要·雌木蘭》也曾云:“木蘭事雖詳載古樂府。按明有韓貞女事,與木蘭相類,渭蓋因此而作也。木蘭不知名,記內所稱姓花名弧及嫁王郎事,皆系渭撰出。”
盡管徐文長讓木蘭姓“花”可能屬藝術虛構,但也非無道理。民間自古就有以花喻美麗女子和以花木為女子命名之風,同為名篇的《焦仲卿妻》詩中的女主人公即名“蘭芝”。文長可能是因“木蘭花”而生此創意,這既突出了她的女性身份,又迎合民眾的心理,因而獲得廣泛的認可與接受。此外,“花”的古義有迷蒙、不真實等意,冠以“花”姓,或許是暗示木蘭這個人物是虛構的,是一個符合生活真實的具有代表性的藝術典型,歷史上并無其人。前引木蘭自報家門中的母親賈氏,“賈”與“假”諧音,意亦可能在此。
此后,不斷有喜愛木蘭的人士,探究出這位人們心目中巾幗英雄的諸多姓氏。諸如,魏、朱、木、穆、木蘭等,不一而足。其中,近年來“影響”最大的則是魏、朱二姓。實際上,這些并非“驚人”發現,不過是舊話重提。執說者各執一詞,言之鑿鑿,但所據均為方志、碑刻或傳說。主“朱木蘭”說者的依據是編于清康熙年間的《黃陂縣志》:“木蘭,本縣朱氏女,生于唐初,……假男子代父從軍,……至今其家猶在木蘭山下。”持“魏木蘭”說者所據乃清編《河南通志》:“隋木蘭,宋州人,姓魏氏。恭帝時發兵御戍,木蘭有智勇,代父出征,有功而還。……鄉人為之立廟。”此類縣志、通志等記述雖然價值頗豐,但因大多有美化鄉里而捕風捉影之嫌,往往不被作為史據所考。誠如《漢陽府志》作者所云:“考之傳籍,一無所據。”
學貴有疑,能于人所不經意處或看似定論處發現問題,提出疑問,經過嚴密的論證得出可靠的結論,從而使人認識歷史真相,或給人以啟迪,促人“明智”。但是,發現問題,提出疑問,必須秉持科學的態度,而不能為了牽合自己的立論依據而牽強附會。現存《木蘭詩》在用語、典制、風格方面確有抵牾之處,但其篇目曾收錄于陳釋智匠的《古今樂錄》,作于陳代以前應不會有什么問題。當時,南北分治,北方戰亂頻仍,男女性別失衡,女子撐起了大半邊天,加之北人民風剽悍,崇武尚力,有產生“木蘭”式人物原型的社會基礎。《木蘭詩》應草創于北魏,遂后傳至南朝,經唐入宋,經過文人的加工潤色,到郭茂倩《樂府詩集》刊錄而定型。因而,詩中民歌的質樸與文人詩之精致兼容,“天子”與“可汗”并陳,農耕之“戶織”與游牧之“明駝”互映,黃河之流水與燕山之“胡騎”雜糅,粗獷與博大,雄壯與纖麗,親情與生死,家國大事與閨閣情思,猶如一幅變幻奇麗的畫卷展現在人們眼前,激蕩人的心靈。對于這樣一個凝聚了民族文化精神與審美情趣的藝術典型,無從考證,亦無須考證,更不必各執一端,硬要挖掘出木蘭姓甚名誰。
目前,木蘭故里可謂四面開花,形成了所謂“八省十一地之爭”。有人說,其“醉翁之意”是要借木蘭之名,搭建地方經濟這臺大戲。總的來說,木蘭乃文學形象,姓氏尚不能肯定,故鄉云云,自然更可能屬于杜撰。其實,文化名人故里之爭古已有之。如關于諸葛亮隱居躬耕的臥龍崗,是在南陽,還是在襄陽,兩地就曾為此對簿于清朝知府顧嘉蘅的大堂之上。這位高明的知府就以這樣的判決結案:“心在朝廷,原無論先主后主;利在天下,何必辨南陽襄陽。”
經過千年累積傳承,木蘭已成了國人心目中的巾幗英雄、東方美神,木蘭傳說也成為中華民族乃至全人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缺乏可靠依據的情況下,不必再為她憑空編造“人事檔案”,否則只能有損于這位巾幗英雄的壯麗形象,也會在后人心中留下諸多缺憾!(聶永華/天津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