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廣州市人大代表、暨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徐瑄稱,“**”作為一種調解矛盾的方法也要維護法律權威。“領導心一軟,法律硬度就軟了,社會的整體利益就會被犧牲”。(2月28日《新快報》)“**也要維護法律權威”,這個觀點無疑是正確的。然而一位法學教授針對“**”的態度表達,竟然只是一個人人皆知的常識性論斷,本身就顯得很滑稽。
廣州市人大代表、暨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徐瑄稱,“**”作為一種調解矛盾的方法也要維護法律權威。“領導心一軟,法律硬度就軟了,社會的整體利益就會被犧牲”。(2月28日《新快報》)
“**也要維護法律權威”,這個觀點無疑是正確的。然而一位法學教授針對“**”的態度表達,竟然只是一個人人皆知的常識性論
斷,本身就顯得很滑稽。
****市委書記**曾經坦言,80%以上的**者是有道理的,在民間獲得廣泛認同。**的出現,本身就表明群眾權利受損的情況太過普遍,表明法律的權威在局部已經失靈,脫離了這個現實,談**可能影響法律權威有何意義呢?
行政不應該干涉司法,這是毫無疑問的。的確,有不少案例,當事人遭受的種種不公待遇遲遲得不到糾正,而一旦有幸遇到了某位高層領導,問題得以反映,于是很快被妥善解決。就是最近大熱的“躲貓貓”事件,也是在中央高層批示后迅速出“真相”的。真正應該追問的是,**者的要求本身是否正確?如果正確,那么為什么司法渠道屢屢受阻,司法自身難道不需要反思?
法學教授在這個問題上不去講司法獨立性,反而怕領導“心太軟”。從這個角度來看,教授本身并不像網友說的那樣“脫離現實”,而是非常“現實”,這倒是一個有點意思的悖論。另外是否還可以說明,**的出現,本身就是因為執法機構常常習慣于按領導意志行政而不是依法行政呢?(江蘇 劉楚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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