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富家桑拿,不準百姓**
發布時間:2009-02-27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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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東莞市桑拿**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2月24日出臺,其中廢除了原有的“總量控制,定期限量發放”的設置方式,建立桑拿**服務行業的準入標準。設置桑拿**服務有兩條硬性準入條件:四星級或以上標準的酒店可配套桑拿**服務項目。單獨設置桑拿**服務項目的,其經營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1500平方米。
《東莞市桑拿**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2月24日出臺,其中廢除了原有的“總量控制,定期限量發放”的設置方式,建立桑拿**服務行業的準入標準。設置桑拿**服務有兩條硬性準入條件:四星級或以上標準的酒店可配套桑拿**服務項目。單獨設置桑拿**服務項目的,其經營場所建筑面積不少于1500平方米。(2月25日《南方都市報》)
東莞出臺這樣的桑拿**管理辦法,初衷應該是好的,是為了規范一地休閑娛樂行業的合理布局與健康發展。但這個立規設限有些習慣性偏向富者,其思維是單向型的,將機構管理的公共性與普遍性進行“財富局部化”。四星級與1500平方米的經營場所,對大商人來說,當然猶如九牛身上拔一毛,但對持小幣創產業的普通百姓來說,那無疑是牽牛上灶臺——難上加難。讓人納悶的是,駕馭這個“土辦法”的管理部門,在制度推助“強者恒強、弱者更弱”的苗頭出現之時,依然表現出無動于衷。
這便成了,只許富家桑拿,不準百姓**。顯然,這個辦法的醞釀出臺,背離了大多數公民的創業或消費要求。對富人之利施以加法,而涉及到百姓之益卻用減法。比如,一些想創業的小商人來說,如果他們能保障消防、衛生、健康的蒸桑拿環境,但卻無法承載1500平方米的寬敞空間的投入成本,無疑,這根“硬杠”便會緊鎖住他們的創業理想;而普通百姓,以后要去享受蒸桑拿的**,就不得不上四星級酒店了。顯然,這對收入原本較低的百姓來說,無疑是制度性剝離了他們享受“貨真價實的蒸桑拿”的消費權利。
實際上,對普通市民特別是伏案工作者來說,勞頓后偶而去蒸出一身汗,是一種消除疲勞的不錯選擇。而今,人家四星級酒店與闊大的桑拿館才能開門納客,百姓想花點小錢去蒸掉疲乏便成奢望了。因為那些潔凈、實惠的桑拿館都不得不關門歇業,而豪華酒店的這一服務,可非普通市民能輕易消費得起的,估計動輒就要數百元才能寬衣解帶了。所以,我對24日這天不少網民在這則新聞后跟帖批評不感意外。富人有去桑拿館蒸去疲勞的便捷,而百姓也該有享受舒筋暖血的權利。這種為商人與消費者外加的制度性設線,實際上就是人為制造新的“馬太效應”。
任何個體、群體或地區,一旦在某一方面(如創業、地位、名望)獲得不錯的成功和進步,這種成功便得以累加并獲得更有利的優勢;而未成功者,便始終處于劣勢。我注意到東莞出臺的這一《辦法》還處在征求公眾意見的層面,那么,筆者建議,在《辦法》正式付諸實施之前,理應多聽聽市民的意見,盡快將“民意”注入到《辦法》的修改與完善之中。只有充分吸納民意的《辦法》才能貼近百姓心聲,而公眾才會看到桑拿**業擺脫低俗,回歸大眾化和健康衛生的服務中。(周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