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代表委員座位調整看政治慣例變革
發布時間:2009-02-27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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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今年全國“兩會”將在座位安排方面首度作出調整,體現平等原則。具體調整座位的辦法是:代表(或委員)將被等分為五份,每次將有五分之一的代表(或委員)距離主席臺最近。以后依此類推。最后一次大會,最后座位的代表將成為最前位置的代表。
今年全國“兩會”將在座位安排方面首度作出調整,體現平等原則。具體調整座位的辦法是:代表(或委員)將被等分為五份,每次將有五分之一的代表(或委員)距離主席臺最近。以后依此類推。最后一次大會,最后座位的代表將成為最前位置的代表。(新華網2月24日)
近年來,全國兩會已成為輿論普遍關注的熱點話
題,而其中的一些細節性變化更是吸引公眾的矚目,因為在中國的政治傳統中,細節上的改變往往傳遞出某些蘊含深意的政治領域變革信息。所以,當代表委員座位調整見諸媒體,立即引發熱評,不少人士認為其背后蘊含了重視代表平等參政權益的實質;但也有評論認為,不必過度夸大“代表委員座位調整”的意義,這只是地位平等的第一步,而保障平等參政權功夫則在“座位順序”之外。
對于兩會細節的解讀,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看法,而在民主政治風氣漸濃的今天,無論何種解讀莫不折射出人們對政治進步的期待。引發筆者興趣的,并非在于座位調整與平等參政權的關聯,而是這種細節性嬗變對于我國傳統的政治慣例有何意義。
在政治的各個領域,都流行著相應的政治慣例。所謂政治慣例,就是在國家的政治生活中,經過長期積淀而形成的習慣性規則和做法,其與國家正式的法律法規一道,構成政治生活秩序的調整規則。在制度研究者看來,與制定法相對應的習慣法通常流行于民間,對同樣流行于廟堂之上的政治習慣則少有察覺。其實,任何國家的政治生活,除了遵循正式頒行的憲法與法律,實踐中可能更多地遵循各種各樣的政治習慣。譬如在我國,人代會與政協會“兩會”同時召開并無法律明文規定,卻成為固定的慣例,且并未受到正當性質疑。再比如,人代會上代表座位的安排,是按省、市、自治區以及界別的固定安排排序,并根據代表委員的姓氏筆畫確定其座位,這種安排方式數十年不變,也已成為一種通例。類似的政治習慣普遍存在于各國政治生活的實踐當中,其權威性雖然比不上制定法,但在實踐中對國家政治生活卻具有重要的影響。
學者喻中在《認真對待政治慣例》一文中認為,“憲法文本主要規定了國家政治生活的應然狀態,政治慣例主要描述了國家政治生活的實然狀態。”而要理解一國真實的政治生活,解釋國家政治活動的內在邏輯,就不能僅僅依賴于憲法文本,而必須深入到憲法文本背后的種種政治慣例。正因為如此,重視政治慣例的形成與發展,并對不合乎時代潮流的政治慣例進行改革,就成為推動國家政治制度變革的重要內容。
然而在我國,人們對政治慣例往往秘而不宣,即便是上行下效通行于朝野,也很少被置于制度變革的視野。比如在政治生活中,不同會議的座次安排、不同領導的出場順序等,雖然行之于眾卻帶有極大的神秘色彩,其慣例何時形成、基于何種緣由、對政治生活的影響如何、是否合乎現代民主政治實質、有否更佳的替代方式等等,幾乎成為空白的論題。正是對待政治慣例的封閉性思維,使得對潛伏于政治生活實踐當中的慣例變革顯得異常敏感,哪怕是座席的細微變化也往往“茲事體大”,不敢輕易觸動。也正因為如此,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座位調整才變得備受矚目。
現代民主政治的發展,使得我們不得不面對政治慣例的變革。從制度嬗變的層面分析,政治慣例與立法慣例、行政慣例、司法慣例等一樣,都屬于公域內軟法規范的具體形態,也是規制公權運行的軟規則載體。座位安排這種規則,只有將其從神秘的政壇請出,讓其在適時變革的軌道上更新換代,才能適應日益民主化的政治生活,促進國家的政治進步。當然,對于“見微知著”的國人而言,政治慣例的變革亦須從細微之處入手,賦予形式上的細節性改變以政治深意,以此積聚力量推動政治慣例的不斷調試與更新。(傅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