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簡短定義:專業的室內設計師必須經過教育、實踐和考試合格后獲得正式資格,設計師工作職責是提高室內空間的功能和居住質量。
為了改善生活質量、提高生產效率以及保護社會大眾的健康、安全和幸福生活,室內設計師的職責如下:
1、設計師分析客戶的需求、目標以及對生活和安全的具體要求;
2、把了解到的情況與室內設計專業知識相融合;
3、形成最初的設計理念適合顧客的要求、滿足顧客功能和美學上的的需求;
4、設計師通過適當的表現媒體把最終的設計方案展現出來;
5、設計師制作施工圖紙,準備非承重室內建筑、材料、表面處理、空間規劃、家具、配套設施和設備的詳細說明;
6、按照規定的要求,與機械、電器和承重設計等技術領域的、有證專業從業人員合作;
7、設計師作為顧客的代理人,準備和管理招標以及合同文件;
8、設計師在實施過程中,審閱并評估設計方案直到工程完工。
設計師完整定義(服務的范圍):
室內設計專業所提供的服務包括:室內空間的規劃、研究、設計、形成以及工程實施,以改善生活質量,提高生產效率,保護社會大眾的健康、安全和幸福生活。室內設計的過程就是一套系統的、協調的方法論。對信息進行研究、分析以及整合成富有創造力的過程,最后獲得一個恰當的室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