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設委員會京建科(2000)73號文指出該標準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負責管理,由北京市建筑裝飾協會組織出版發行并負責具體解釋工作。 《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共分十一章,包括一些常用的分項工程,標準針對北京地區家庭裝飾工程的實際情況,強調了結構、電氣及燃氣安全,與相關的規定、標準、規范相協調,具有針對性、綜合性、實用性等特點。
(一).按北京地區房屋建筑抗震的要求,強調家庭居室裝飾要保證建筑結構的安全,嚴禁拆改和損壞主體和承重結構,禁止下列行為:
l、不得在承重墻、抗震墻上開洞;
2、不得任意擴大原有門窗洞口;
3、不得任意增加樓面荷載;
4、不得任意填充、加厚陽臺地面;
5、不得任意鑿剔樓、頂板。
6、不得拆除挑陽臺上的窗下墻。 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飾工程應經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需更改給排水管線、供暖設施及燃氣設施等,必須取得房管部門的書面同意。
(二)承攬家庭居室裝飾的設計、施工單位,應具備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施工人員應按規定持證上崗,其中燃氣管道必須由具有燃氣安裝資質的單位安裝。
(三)家庭居室裝飾的設計和施工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的有關安全、防火、環保、建筑、電氣、給排水等現行標準、規范的規定。
(四)在電氣工程中要求電氣產品、材料必須是符合現行技術標準的合格產品。特別指出:電線、電纜、開關、插座尚應具有國家電工產品安全認證書,以保證電氣器材安全可靠。針對北京地區一些不規范的做法,規定吊頂內不允許有明露導線,嚴禁將導線直接理人抹灰層內,標準提出接地保護應可靠,導線間和導線對地間的絕緣電阻不低于0.5歐姆以保證用電的安全。
(五)按照國家標準《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木質吊頂應具備難燃性,放標準中規定水質吊頂應進行防火處理,以消除火災隱患。
(六)衛生器具及管道安裝施工中,不能破壞防水層。要求給水管道與附件、器具連接嚴密,經通水試驗無滲漏。排水管道暢通,無倒坡、尤堵塞、無滲漏、地漏蓖子應略低于地面。
(七)標準適用于一般家庭居室裝飾工程的質量驗收,驗收宜分階段進行,隨著工程施工進度先做好基層和隱蔽工程驗收,再進行面層和竣工驗收。有的家庭裝飾要求高檔水平,可參照北京市《高級建筑裝飾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執行。
(八)標準對衛生器具及管道安裝工程、電氣工程、吊頂工程、門窗、封陽臺工程、細木制品工程、核糊工程、板塊貼工程、涂飾工程、軟包工程、地毯工程等施工做法及應達到的質量標準做了比較詳細的通俗易懂的規定。考慮一般住戶對工程規范了解較少,缺少檢測工具,標準以定性、目測、文字說明為主,便于住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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