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多品牌運作是把雙刃劍,用得好,企業就可以大面積占領市場并迅速提升銷量,但如果連一個品牌都運作不好就想搞多品牌運作,無疑自尋死路。今年,家居燈飾采用多品牌運作模式的企業不少。
冠華照明董事長余早生說:“這種行業特性決定了燈飾更多表現為渠道品牌,大眾品牌效益不夠明顯,以至一個企業可以進行高、中、低多品牌搶占市場,低端品牌對高端品牌的稀釋效應也不會太大。”但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多品牌運作好處是最大限度地整合市場資源,滿足不同層次客戶的消費需求,分散經營風險;缺點是分散經營的注意力,分散資本的使用率,增加經營管理上的難度。多品牌運作失敗的案例比比皆是,新近就有居上燈飾,其在資金短缺的情況下,企圖通過增加品牌來擴大市場份額,最終誘發了資金鏈危機。像華藝、勝球集團的多品牌運作還算相對成功的,但他們的方式是股份合作制。
宏光照明也有開發出面向省會高端市場的現代風格家居照明品牌,但沒有大肆推廣,董事長黃亮竣說:“因為我清楚這一高端品牌的生存空間只有5%,而家居照明最大的市場仍是以傳統經典的家居照明產品為主的二、三級城市。所以即使多品牌運作也不會均衡用力,而是分好主次,量力而行。”
業內資深營銷人士認為,多品牌運作固然可以迅速提高企業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充分利用企業市場網絡資源,以達到提高企業競爭力與影響力的目標,但多品牌運作對企業本身的管理、研發、生產、銷售以及資金等方面都有較高要求,因此,企業在進行決策、定位與選擇上一定要充分考慮到企業自身的發展現狀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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