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節能”遭遇“不節錢” —呼吁強制性執行標準
發布時間:2010-11-17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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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這張“賬單”令人吃驚:如全國終結白熾燈,換成節能燈,等于“再造”一個三峽電站;一只普通白熾燈僅售2元,而一只節能燈的價格卻是其十倍以上,“節能”遭遇“不節錢”,直接影響實際推廣,我國70%以上的節能燈都出口國外,年產約占世界總產量的九成。 “節能”與“不節錢”是一對矛盾,其實任何節能行為都會遭遇矛盾。
這張“賬單”令人吃驚:如全國終結白熾燈,換成節能燈,等于“再造”一個三峽電站;一只普通白熾燈僅售2元,而一只節能燈的價格卻是其十倍以上,“節能”遭遇“不節錢”,直接影響實際推廣,我國70%以上的節能燈都出口國外,年產約占世界總產量的九成。
“節能”與“不節錢”是一對矛盾,其實任何節能行為都會遭遇矛盾。比如企業要更換節電的設備,就得一次性投入巨資,還要停產更換,眼前的損失看得見,而節約的卻暫時沒看見。有利弊、有矛盾,價值取向怎樣選擇?在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倡導科學發展、社會和諧的今天,“節能減排”在理念上達成共識是沒問題的,問題在于政策法規的細化,要有強制性的標準,而不是各地各單位自行其是,這就需要正確的政策法規導向。
單位是這樣,當“節能”遭遇“不節錢”,家庭就更是各行其是了。節能燈“亮”進百姓家,專家認為“關鍵是提高芯片性能,同時把價格降下來”。這沒錯,但這是技術層面的。沒有制度保障,從根本上解決“節能不節錢”的矛盾很難。我以為,節能制度必須做到“強制標準,政策補償”。
強制標準,就是對照明燈具的節能性能作出強制性要求,堅決淘汰老式白熾燈。今年歐盟春季首腦會議就達成協議,決定歐盟各國將逐步用節能燈取代白熾燈,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各國也擬通過立法從2009年開始禁止生產白熾燈泡。整個歐盟沒白熾燈泡了,那自然就成了節能燈具的天下,這值得借鑒。
政策補償,就要對研發低成本、長壽命的節能燈的企業補償,還要補助困難家庭購置節能燈。美國能源政策法規定,凡用戶購買安裝節能燈,75%的費用可先由**負擔,這就是直接補到消費環節。當節能燈不再是“奢侈品”時,就再不會有“節能不節錢”的苦惱了。解決矛盾,技術是重要的,而制度永遠比技術更重要。“節能”僅憑“號召與鼓勵”是不夠的,我們最需要的是“制度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