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輻射污染立法啟動、大理石輻射超標將不得出廠
發布時間:2010-11-16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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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電磁輻射越來越多地影響了我們的生活,而昨天的《江蘇省輻射污染防止條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今后再遇到輻射污染,老百姓維權將有法律依據。 部分電磁輻射項目要建屏蔽措施 小區旁邊有變電箱、電基塔等電力設施,也多少會讓人有些“不舒坦”。
電磁輻射越來越多地影響了我們的生活,而昨天的《江蘇省輻射污染防止條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今后再遇到輻射污染,老百姓維權將有法律依據。
部分電磁輻射項目要建屏蔽措施
小區旁邊有變電箱、電基塔等電力設施,也多少會讓人有些“不舒坦”。《條例(草案)》中規定,建設、運行電磁輻射設施的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電磁輻射設施產生的電場、磁場或者電磁場符合國家規定防護要求。經采取措施后仍然達不到國家標準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安排好拆除或者搬遷工作。第三十條則規定,廣播電視臺(站)、雷達等電磁輻射設施可能超過國家電磁環境保護標準,而劃定電磁輻射防護區的,防護區內不得新建電磁輻射環境敏感點。
在工業生產、科學研究、醫療活動中使用電磁輻射設施的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漏能控制措施和屏蔽措施,定期評估電磁輻射設施的防護性能。發現防護性能存在隱患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并進行整改。
對于地鐵這種用電力牽引的交通設施,建設時應當確保與沿線電磁輻射環境敏感點間隔一定的距離。
大理石輻射超標不得出廠
另外,家裝中的大理石有可能存在放射污染,是讓百姓頭疼的一件事。《條例(草案)》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使用伴生放射性礦渣、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質的石材做建筑和裝修材料,應當符合國家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控制標準;產品銷售時,應當持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不得出廠和銷售。
電磁輻射投訴去年我省300起
據省環保廳廳長史振華介紹,目前,全省約有6000家核技術應用單位,其中銷售、使用放射源的單位1018家,安全風險較大的輻照中心14家,放射源總數達13786枚,數量處全國領先水平。
隨著伴有電磁輻射的通信、廣電等設施的迅速增加,電磁輻射投訴量大增。據悉,全省現有大型廣播電視設備598臺,總運行功率約1200千瓦;移動通信基站22000余個,遍布城鄉;工業、科研、醫療射頻設備數百臺;南京地鐵已建的一號線長16.99公里,在建的地鐵二號線長21.63公里,蘇州等地均在籌建地鐵。電磁輻射糾紛投訴量每年以100%的比例遞增,2006年達到300起。老百姓、人大代表不斷呼吁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