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從事裝飾裝修應依法具備相應資質等級;裝飾裝修工程不得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方不得將工程轉包……”以上硬性規定,分別來自于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南京市裝飾裝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以上硬性規定,分別來自于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南京市裝飾裝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法律法規的約束下,依法用工或執業、依法家裝、持證上崗自是必然。然而,面對目前70%市場份額被“游擊隊”蠶食、讓人頭疼的行業現狀,我們不得不發出疑問,這些法律法規會不會成為一紙空談?
關于用工
家裝公司態度很“謹慎”
依法與員工(包括裝修工人)簽訂用工合同,并辦理社保統籌,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后,行業內首當其沖的當屬依法注冊并具有資質的正規家裝公司。
“你們有沒有和裝修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每一個家裝公司的老總,只要聽到這一話題均很“謹慎”:“其他公司簽訂了嗎?”“這個話題過于敏感……”“是否與裝修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并不是我們主觀上愿不愿意的事,而是客觀上目前還不具備條件,現在只能靜觀其變。”
“與裝修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意味著成本將大幅度上升。”一位老總道出了自己的苦衷:他們公司目前有近250名工人,如果全部簽訂勞動合同,將為此增加100多萬元的費用。“公司利潤已不斷攤薄,哪來的資金和能力去做這事兒?”
不過,他同時也表示了自己的擔憂:在沒有其他良策可行的情況下,依法辦事就是良策。但要達到分攤成本的目的,“迫不得已的辦法”就是要么減少業務量,要么提高價格。但這又會帶來一個可怕的結果,以價格取勝的家裝“游擊隊”更將大行其道。
關于資質
家裝“游擊隊”誰來監管?
在正規的家裝公司看來,無論是直接與裝修工人簽訂勞動合同,還是通過其它途徑實現合法用工,都避不開一個必然的結果:成本進一步加大,而在價格上原本就已有很大優勢的家裝“游擊隊”會因此更進一步地擠占市場份額。
那么該如何約束“游擊隊”?這成了正規的家裝公司老總們關心的另一個“敏感”話題。他們認為,《南京市裝飾裝修管理條例》明確了一個方向:未依法取得相應資質,未依法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而承接裝飾裝修工程的即為違法。
“正規的家裝公司違法了,相關部門可以‘違法必究’。但對于家裝‘游擊隊’的違法行為,‘違法必究’又如何實現?!”家裝公司的老總們表示,對于無資質、無固定場所的家裝“游擊隊”而言,“自由度”太大了。家裝市場之所以會出現那么多的不規范現象,與家裝“游擊隊”的存在不無關系。但這一普遍存在且關鍵性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這又與監管不到位有很大關系。
“《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我們肯定要積極遵守。但《條例》能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從理論上說,所有的家裝‘游擊隊’的存在都是違法的?那么誰來監管他們?非法的‘游擊隊’的行為得不到打擊,其實就意味著我們這些合法的公司的正當利益沒有得到保護。”
■記者手記
請“游擊隊”不受法律保護
《勞動合同法》與《條例》看似并無多大的關聯,但就行業現狀進行剖析則不難發現,家裝公司如果不與裝修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建立固定的勞動關系,則會使得大量的裝修工人處于“游擊”狀態,家裝“游擊隊”自然也就無法絕跡。而家裝公司如果與裝修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則意味著成本要大幅度上升。要消化成本則要提高價格,提高價格則又給了家裝“游擊隊”以“機會”。
兩難之下,家裝“游擊隊”自然成了家裝公司關注的焦點。《勞動合同法》與《條例》這兩部關乎家裝行業命脈的法律法規,到底能不能對家裝“游擊隊”起到約束作用?!在他們看來,如果家裝“游擊隊”得不到有效監管,“依法家裝”將可能因為沒有支撐而成為空談。
其實有一點是非常明了的,《條例》明確規定“裝飾裝修工程不得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或者個人”。這就是說,如果業主找家裝“游擊隊”做裝修,那么業主的行為就構成違法。違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相信業主應該明白這個道理。
因此我們在強調對家裝“游擊隊”進行有效監管的同時,還要提醒業主:如果你一不小心違法了,那么導致的工程質量及售后服務問題,你得自己“打掉牙往肚里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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