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商自爆潛規則 含60%就算是“實木家具”
發布時間:2010-09-25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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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要買的就是純實木家具,這定金都交上了,哪知道根本就不是全實木的。”7月17日,李滄工商分局接到市民姚先生的投訴。而正因為這起投訴,爆出了實木家具行業內一條不為人知的“潛規則”:原來,在家具商口中,只要含有實木60%以上的家具都可以稱為“純實木家具”,其余40%則是人工合成材質。
家具商自爆潛規則
含60%就算是“實木家具”
“要買的就是純實木家具,這定金都交上了,哪知道根本就不是全實木的。”7月17日,李滄工商分局接到市民姚先生的投訴。而正因為這起投訴,爆出了實木家具行業內一條不為人知的“潛規則”:原來,在家具商口中,只要含有實木60%以上的家具都可以稱為“純實木家具”,其余40%則是人工合成材質。這一“潛規則”與市民認為的“實木家具”完全不同,家具商也坦言,市面上旺銷的所謂實木家具中,有將近一半“都不怎么純”。
投訴:全實木家具只含60% 實木
據姚先生介紹,今年5月份,李滄區一處家居廣場搞促銷活動,并且稱“家具材質均為全實木”。對實木家具情有獨鐘的姚先生感覺價格便宜,又能保證是全實木,便當場訂了一套6000元的“實木家具”,約定7月份送到家中。根據協議,姚先生還當場交付了1000元作為定金。
7月份,家具如期到貨,對實木家具頗有研究的姚先生卻發現,這套家具根本就不像是全實木的。“家具的拐角處木紋都銜接不上,明顯不是純實木家具。”姚先生立即質問商家,商家的解釋卻令姚先生大吃一驚。
“家具里只要含有的實木比重在60%以上,就叫實木家具。你買的這套就是60%的實木,這完全符合我們行業內的‘規矩’,怎么不是實木家具了?”商家的振振有詞將姚先生噎得火冒三丈,“這個‘潛規則’太坑人了!”姚先生一氣之下,將此事反映給了工商部門。
調查:“六成說”成行業潛規則
7月18日,記者跟隨李滄工商分局經檢大隊執法人員到多處家具市場走訪,結果發現,“六成實木說”確實是目前家具行業的一條公認的“潛規則”。
在一處家具城里,幾家家具店的負責人都表示,商家在銷售時所稱的“實木家具”分為兩種:一種是100%全實木家具,另一種就是“行規實木家具”,即家具里有60%的材質為實木,其余40%為復合、強化等人工合成材質。
“現在銷售最好的‘實木家具’里,有將近一半都是這種六成實木的,要是全實木家具普通人家也買不起啊。”一家大型家具商場的負責人楊先生說。
“行業里說是‘潛規則’,但實際上已經構成了摻假欺詐。”工商執法人員告訴記者,根據國標規定,含有60%為實木材質的家具只能成為“綜合類木家具”,而根本不能等同于實木家具,家具商的做法擴大了實木范疇,在價格和質量上都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提醒:簽合同一定注明“全實木”
7月19日,李滄工商部門勒令這家家具商將定金全額退還給姚先生。而對于這起投訴爆出的“六成實木說”的潛規則,工商部門決定,即日起將對家具行業的材質標準進行清查,清查標準為國家質監總局、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制定的《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工商執法人員表示,家具銷售方應當如實標注家具材質的真實成分,凡是“偽實木”冒充實木家具的,將一律清查整治。
在實際購買中,很多市民并不具備專業知識經驗,工商部門支招稱,市民在購買時,一定要要求跟商家簽訂購買合同,而且一定要商家注明是“全實木家具”還是“實木貼面家具”、“綜合類木家具”、“板木結合家具”等。購買后一旦發現家具材質有假,就可依據合同來向商家索賠。
新國標:實木家具分三種
實木家具、實木貼面家具、純實木家具
記者在海博家具城了解到,實木家具跟非實木家具的價格相差高達幾十倍。以一套一桌四椅的家具為例,全實木質地的售價4000元~8000元,而全紅木的更是達到上萬元,相比之下,非實木材質的售價最低幾百元,最高也就在3000元左右。
據李滄工商分局經檢大隊負責人介紹,在2009年5月1日之前,實木家具的界定標準確實很模糊,一般認為,70%以上是實木制作的家具就可以成為“實木家具”,“這就導致了家具市場出現了‘只要有塊實木就可以按實木家具賣’的混亂現場。”執法人員說,自從2009年5月1日,新版的《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開新版標準正式實施,首次嚴格明確了“實木類家具”、“人造板類家具”、“綜合類木家具”、“全實木家具”、“實木家具”以及“實木貼面家具”具體定義。
根據新國標的分劃,實木家具細分為三種,“純實木家具”、“實木家具”和“實木貼面家具”。純實木家具是指所有的零部件都采用實木制作的家具;實木家具也叫板木結合家具,也就是臺面、桌(椅)腿等框架采用實木,而側板、底、頂、隔板等部位用人造板(密度板、刨花板等都屬于人造板)制作的家具;實木貼面家具則是用人造板制作,表面用實木單板進行裝飾的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