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陶瓷行業發展渠道為王
發布時間:2010-08-31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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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銷售渠道是指產品從生產廠家到消費者手中所經過的各種途徑。它既是實現產品銷售的重要環節,又是企業了解和掌握市場需求的重要渠道。
銷售渠道是指產品從生產廠家到消費者手中所經過的各種途徑。它既是實現產品銷售的重要環節,又是企業了解和掌握市場需求的重要渠道。
建筑陶瓷的銷售渠道有很多,但就目前而言,主要有以下幾種:
1、經銷商網絡(包括區域總經銷、二級分銷等批發渠道)及終端零售(包括自營店、專賣店、連鎖店、加盟店等店鋪零售)
2、工程業務(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工程和各行業建筑工程)
3、住宅小區(在各種新建的住宅小區推廣產品)
4、建材超市(如東方家園、百安居、歐倍德、好美家、美家居等等)
5、家裝、工裝(裝飾設計公司采購及各類工程裝修采購)
6、出口貿易
7、口碑推銷
8、互聯網銷售
銷售渠道沒有好壞之分,關鍵是要適合當地的銷售習慣和公司的產品特點、營銷策略、營銷能力和管理水平。如今有實力的聰明的企業和區域經銷商很少使用單一渠道來銷售產品,而多數都是采用多條通路并舉的銷售模式,以求最大限度地擴大銷售、降低經營風險和銷售成本。
總經銷制度是廣東陶瓷品牌目前的主銷售通路,但有不少人混淆了“總經銷”和“總代理”的概念,不清楚兩者的本質區別,弄清這個問題有助于我們根據經銷的特點,建設好經銷商網絡。
總經銷商——是指廠家授權某特定的機構為其產品交易的中間商。雙方簽訂明確合同,約定在規定的地域范圍內由廠家持續地供應產品給該地域唯一的中間商銷售。它與廠家的關系是一種持續、特殊的買賣關系,擁有產品的所有權。
總代理商——是接受廠家委托,唯一代表廠家在指定地域內從事銷售業務的機構,但它是不擁有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
市場營銷的重點是選擇銷售通路和建立良好的規范的市場秩序。因此要明確各經銷商的產品銷售范圍,一個區域只設一家總經銷商,一個區域總經銷只能負責本地區的銷售。這樣使每一個地區的總經銷都有相對獨立的發展空間,避免渠道間的沖突和地區間經銷商的惡性競爭。當然區域大小的劃分要以總經銷商的有效輻射能力為前提。總經銷商都要自覺遵守廠家制定的市場保護的游戲規則,共同防止躥貨、跨區銷售、低價傾銷等沖擊市場的行為出現。
有效地增加經銷商、終端網點,提高終端的銷售能力,是提升銷售業績的關鍵。加大渠道的開拓,抓渠道的網點質量和數量,加強與房地產建筑行業的強強聯合。開拓更多新的銷售網絡渠道,考慮加入建材超市市場,形成渠道多元化優勢,并借助設計師做好品牌的展示。抓大放小,緊扣信心,強化客戶滿意度;開發空白區域,增廣度密度,吸收新的優質新客戶;積極開拓營銷網絡、完善營銷系統,擴大佛山陶瓷的市場占有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