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業內共同見證了“專賣店”、“旗艦店”、“體驗館”等一系列不同階段的“進步和變化”。也有些公司,運用“形象塑造”的策劃和包裝,一舉而成為“品牌”,輕車熟路、兵不血刃的登上了“大雅之堂”。
業內共同見證了“專賣店”、“旗艦店”、“體驗館”等一系列不同階段的“進步和變化”。也有些公司,運用“形象塑造”的策劃和包裝,一舉而成為“品牌”,輕車熟路、兵不血刃的登上了“大雅之堂”。客觀的說:這是種能力,一種“做櫥柜 ”似乎不可或缺的能力,如果這種能力,在中國經銷商群體中普及和發揚光大,那么,為經銷商形成獨立自主的能力和擴張商業平臺的可能性,又大大的邁進了一步。
換一種客觀視角來看:“形象包裝也并非不可超越”。只要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以水道渠成:(1)有足以調用的錢。(2)特別招募具有美學功底的專才(美院學生亦可)。(3)老板具有明確的學習仿效、拷貝的對象。只要具備上述三個條件,一般都“差不離”。
可能是“包裝”路更近一點,也可能市場決定“形象”更重要一點。事實上,很多圈內人士和相關圈外的各行各業,包括終端消費者,并不了解櫥柜除了需要“外觀形象”以外,還需要什么?大家通常以“表現”來認定或評價“品牌”,以直接所吸收到的資訊論長短、講高低。鑒于此,形象包裝和策劃成為“重中之重”。成為很多“老牌子”的工作側重點,也成為新入行的投資者首先考慮的重要因素。
我們所能看到的、聽到的報道和信息,覆蓋面很廣,涉足面很寬,幾乎包羅萬象。但是,很少有人涉及到櫥柜品牌制造商所必須具備的“交貨能力”等問題。很少有人具體的探研“交貨能力”的技術改造。很少有人倡導“交貨能力”的重要性而提示業內同仁高度重視。如果想當然,只要曾經有過體驗的人,都會親身感受“交貨能力”的瓶頸。
對于櫥柜品牌制造商而言,“交貨能力”是最為根本的基礎,是“有錢、有美術人才、有仿效對象”三個條件遠遠不能完成的能力。
(一)向終端消費者交貨:
(1) “電器、服裝、地板、衛浴、汽車”等銷售員,只要主觀上愿意做一名銷售員,經簡單培訓,即可上崗,不會算錯賬,也不會少收或多收錢,因為,上述商品都具有完全“商品化”的特征。
而櫥柜的銷售員不易成熟,即使三年五載,也無時不刻的遇到“新問題、新茅盾、新分歧”的限制。眾所周知,櫥柜不是賣“一目了然”的、完整的商品,老板們也沒有“完整的”“銷售方法”和“體系”對銷售員進行統一而通用的指導。
鑒于此,“賣”和下道服務工序的“設計”完全分隔開來。消費者糊涂,銷售員不停的請示,老板疲于回音,也往往只僅僅是權宜之計。(2) 設計沒有“通用而統一的”規律,是中國櫥柜行業 普遍現象。設計員掌握規律和應用規律何如?直接決定“生產狀況”,受到“設計限制”的大作坊還是小作坊,都不可能“保障質量的穩定性”,都不可能“產生規模”,都不可能形成“效率優勢”。因為,沒有通用和標準的生產體系,沒有任何方法維護“生產體系”的秩序性,在這種業態下,稍擴大“作坊”規模,成本上揚而不會降低。
客戶只重視“平面布局”的適用性和合理性。客戶更關心“安裝完畢”以后的質量和效果。可見,如此毫無規律可言的“銷售、設計、生產”,不可避免的將茅盾、差錯全部集中反映在“安裝”環節。
“安裝”是“交貨”的最后服務環節,在銷售、設計、生產整個過程中,都可能發生偏差的前提下,安裝成為“望而生畏”的瓶頸,使“交貨”的茅盾成為“主要茅盾”。
(二)向“經銷商”交貨:
盡管“經銷商”的視覺側重點與品牌制造商截然不同,但是,根據經銷商的職責,無論如何都不能回避“銷售、設計、采購、安裝”的服務職責。經銷商可以對“制造商”的現狀、業態及技術改造的意識和進度不聞不問,但是,經銷商的職責和實際需求,完全受到“品牌制造商”的方法限定。經銷商的銷售和設計方法,同時也嚴重制約“制造商”的生產方法。這一“前端”和“后端”的茅盾,至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 品牌制造商不會產生“量化以后”的效率成本優勢,
(2) 質量不會趨于穩定,制約和反制約的現實狀況決定:經銷商不能輕而易舉的擴大商業規模平臺。制造商與“品質穩定”相距甚遠,大工業無用武之地,小作坊不能適時改造和發展,直接影響各自的盈利能力。如此,中國櫥柜 將無法擺脫“低效率、高成本”的現實狀況。
品牌制造商的生產和交貨,受到經銷商“來單的制約”。交給經銷商的“半成品”又嚴重制約了經銷商“安裝交貨”的成功率。由此可見,“交貨問題”始終困擾著“制造商和經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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