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簽定合同,于5月20日進場,應于7月20日完工,2、按要求支付第一,二期工程款。7月20日未完工,拒付第三期款。后經雙方協商,同意支付13000元,剩余4000多元按合同辦理。,施工方拒絕施工,要求支付剩余4000多元,至今不完工、約定完工,再次協商后,付款,不安約定完成施工,意圖工期60天。…
-
雙方于2019年6月29日簽訂的家庭居室裝修合同,到2019年底裝修好,裝修地點:上海市普陀區志丹路170弄2號701室,裝修金額初步回憶至少支付了8.9萬元(有付款記錄)?,F由于被舉報人裝的柜子沒有釘承重的釘子,于2023年8月左右脫落掉下來,砸壞我家窗臺、桌子、飲水機,柜子的屋頂吊頂也被拉拽壞了…
-
開始并不想通過第三方投訴手段解決問題,但目前問題實在無法解決,非常慶幸還有投訴渠道,目前裝修問題包括:1.房屋為一室戶,合同約定于去年8月完工,但目前3月仍未完工,同時裝修公司也沒有協商態度,也不繼續施工。在沒有完成相應工程的情況下要求支付三期工程款。2.除了設計草圖外沒有其他水電出軌立體等設計圖紙…